第352章

邵衛國垂著頭,輕輕地拍著她的背安撫,溫柔得好像變了個人。


要不是當初媳婦根本搞不定戶口的問題,又怎麼會和他繼續在一起。


要不是有了安安和如意,她不想孩子們沒有爸爸,也就離了。


不管是什麼原因,終歸是和他繼續在一起過日子,得好處的都是他。


可是那些錯已經犯了,隻能是以後盡量避免。


說再多的對不起,也沒啥意義了。


能做的,就是以後少惹她哭,少讓她受委屈。


陳可秀抬頭看了他一眼,那副不知所措又充滿心疼的模樣,讓她覺得好氣又好笑。


“邵衛國,還是那句話,別覺得老娘現在繼續和你過,是非你不可。過去的事情是過去了,但是傷害是過不去的,即便你道歉了,那也不是能把那些委屈都抹平的。”


邵衛國點點頭,沉聲道,“我知道。”


陳可秀瞪了他一眼,“你知道個屁,我再次警告你。以前的那些事,不能有下一次。”


“好,我保證。”


“那你寫保證書。”


“行,我現在寫。”


邵衛國說完,真的去拿她的紙筆,準備寫保證書,卻又不知道現從何處下筆。


求助般的看著陳可秀,“媳婦,先寫哪條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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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算到了現在,讓他打仗還行,讓他拿筆寫東西,都還是有點困難的,他是一點都不擅長。


陳可秀翻了個白眼,“不是說不想讓我受委屈嗎?那你就寫,要是以後再讓我哭,就隨便我怎麼著。要是我離婚,你也不能和我搶孩子。”


邵衛國捏著筆,語氣頗為可憐,“媳婦,不行,這條做不到。”


“怎麼做不到了?”陳可秀抱著手臂,“剛剛都是哄我的唄。”


邵衛國有點無語,一本正經的說道,“你又不是不會哭的,還能一輩子不苦啊?昨晚你不就哭得挺厲害的。”


陳可秀呵呵兩聲,一把奪過紙筆,兇巴巴的說道,“不寫算了。”


“寫寫寫,但是不能這樣。”


“那你就自己想吧,寫完我來檢查,該修改的修改,該補充的補充,到時候讓你籤字。”


陳可秀是認真的,他既然要寫,那就好好兒的寫。


邵衛國是那種能嚴格執行規則的,不如就給他制定一個,省得麻煩了。


都教到了這個份上了,不如繼續努努力。


至於是不是前人栽樹,後人乘涼,那她也管不著了。


邵衛國想了好一會兒,也沒寫出幾條,幹脆收了紙筆,"給我一個星期吧!我下次回來,給你交作業。"


還是得經過深思熟慮才行,不能草率而為。


陳可秀也不挑他的理,隨便他什麼時候寫的。


時間白駒過隙,枯葉落地,又是一年冬,衣裳越穿越多。


她給餘婷的稿子,已經寫完了,隻等餘婷滿意了,一次性給她結清。


她和餘婷的書信,都是由華蘭取送,至今餘婷也不知是她,而信裡的言語,明顯是相信了的。


沒有多少試探的意思,隻有說不清道不遺的鄙夷和貶低,陳可秀都沒有搭理。


隻要求她,稿費要從華蘭的手裡給出來,不過餘婷暫時沒有同意。


對於她來說,肯定是完完全全的私下交易才能放心。


過一遍華蘭的手,會增加風險。


不過陳可秀不怕,都到了這一步了,怕是餘婷已經炫耀過了她的"才華",最後也會同意的。


餘婷確實隻是猶豫了幾天,就決定按照陳可秀說的做。


她沒懷疑這是故意搞她的,畢竟在她的眼裡,兩人都不認識,沒有道理處心積慮的害她。


隻是不知道應該怎麼和華蘭說。


要給出去的錢財,比稿子的價格要高出更多。


最重要的是,不走公司的賬目,是她自己掏腰包的。


她擔心華蘭會發覺什麼,這才遲遲沒下定決心。


奈何陳可秀一催再催,質問她是不是仗著她的身份見不得人,故意拖延時間,不肯結稿費。


給了她最後的期限,要是不給錢,那就鬧得魚死網破。


而陳可秀給出的理由是,快病死了,沒錢治病。


對於餘婷來說,一個快要死了的槍手,對她來說隻有好處,沒有任何壞處。


到時候,一抔黃土,所有的真相就都沒有了。


這筆交易,越來越劃算了。


思來想去,還是決定繼續下去。


她找到了華蘭,把錢都裝在信封裡,硬著頭皮編造謊言,“那個易遇的稿子,已經給了不少了,不過我看水平差一點才能得到稿費,聽說他的身體不太好,我決定贊助他一些錢,當幫助他了。稿費就由我這邊出資了,就不用走公司的賬了。”


華蘭微微一笑,都這麼久了,餘婷可算是下定決心了。


她還怕她因為疑慮慫了呢。


編出這麼拙劣的借口,若非她也是設局的人之一,肯定是不會信的。


而現在,也沒有打破沙鍋問到底的必要。


畢竟最近餘婷和她的關系還不錯,給小姑子一個面子,也算是相親相愛了。


第556章 都是贏家


華蘭隻是問道,“你是說,文章達不到錄用的標準,你是打算假裝收了稿子,給她稿費。而文章不刊登在故事會的雜志上嗎?”


餘婷連忙搖頭,“雖然差一點標準,也可以登載在副版上的。發表肯定是發表的,也好讓他覺得是靠自己吃飯的,不是我們可憐。”


“這個錢,就由你給他了。他應該也不會懷疑稿子的價格。”


餘婷說完,還裝模作樣的嘆氣,“他的自尊心太強了,要是不這樣,擔心對方會不接受。”


華蘭聽得想笑,說的跟真的一樣,真是演善良的人演多了,像模像樣的。


要不是認識她十來年了,深深知道這個小姑子的性格脾性,隻怕是會被騙過去的。


難怪她那個男朋友,被她騙得團團轉,還真以為她是什麼三觀正的真善美女同志。


既然餘婷都送上門來了,她也不客氣,把信封裡的錢收下了。


“妹妹,要我幫你送錢也行。但是沒走公司的賬,又不好發表。這個錢,我打算以我的名義,入股一下這個故事會,你有沒有意見?”


餘婷不讓走公司的賬,她還得走公司的賬,還不能讓人看出端倪,至少得讓財務那邊不會詢問。


想要賬目得對得上,還要有個留存的證據,才能證明這文章就是收到打款的那邊給的,是陳可秀的名字。


所以打過去的錢,必須經過財務的手,可那邊的支出,是需要找餘婷這個責任編輯核對的。


一問,多半就會露餡了。


唯一的辦法就是,她直接對接,由她出錢,既能得到留存的證據,也能讓陳可秀收到錢,還能把餘婷蒙在鼓裡。


為了餘婷能夠伏低做小,她可是費了周折的。


故事會是新做的賬目刊,她提出現在不知道情況如何,可以讓員工也入股,當做員工福利。


要是盈利了,入股的人能分點錢,要是虧損了,就當沒投入過。


現在公司經濟緊張,青年雜志這一塊,又是後媽養的,聽完她的計劃,簡直就是樂意至極。


所以餘婷給的錢,她可以直接給財務按照原有的價格打款給陳可秀,不用通過餘婷了,也沒人會審核。


到時候一查賬本,這幾個文章還是陳可秀的,所有的出賬入賬都沒有問題。


餘婷隻要二次投稿,這身髒水,她是洗不清的。


而自己,最多就是失察的罪名,出個聲明道歉,就沒別的了。


餘婷壓根沒想這麼多,因為她沒想過,她找的槍手,已經是固定作家,定期打款的那種,是實名的。


她也沒多猶豫,“隨你怎麼弄,隻要錢能到對方的手裡就行。”


稿子都不給華蘭審核,肯定也不能走公司的賬,那這稿子的歸屬,沒有人能證明是別人的。


最重要的是,對方也不敢說啊,難道把稿子賣給別人,這是什麼很好的行為麼。


華蘭接了這個事,於婷就覺得一身輕松,銀貨兩訖,這稿子就是她的了,想如何就如何。


她想要不要直接請柳雲散找人出版,別在這個雜志發行了。


轉念一想,又覺得太露痕跡了,而且之前拒絕過,還是得先發表,然後找機會讓柳雲散自己重新提一次。


她難得對華蘭道謝,“二嫂,那就麻煩你了。”


華蘭搖搖頭,“沒關系。都是一家人,你最近都對我挺好,我也記在了心裡。希望我們一直關系都這麼好。”


餘婷立刻點頭,“那是肯定的,我以前就是年紀小不懂事。那我先去忙了。”


誰願意和她關系好啊?


還不是怕事兒成不了麼。


現在成功一半了,隻要等發表之後,有了點名氣,她就另外找一家出版社再次投出去。


在別人家的出版社,實名自己的筆名,到時候就算是華蘭知道真相,說了也沒用的。


拿什麼證明不是自己寫的?


至於原作者那邊,收了自己的錢,也不會說什麼,也不敢說的。


畢竟對方靠這門手藝吃飯,買賣文章的名聲傳出來,對他隻有壞處沒有好處,鐵定是不敢吱聲的。


再說了,錢是華蘭的手給出去的,她要是說自己買稿子給自己用,她也脫不了幹系。


隻等一切事情塵埃落定,她想用什麼態度對華蘭,全憑她的心情。


華蘭和陳可秀說起餘婷時,語氣難免輕蔑,“她當真有意思,真覺得勝券在握了。以為讓我把錢給你,不從公司那邊開個支出的條子,就是萬事大吉了,可以神不知鬼不覺的據為己有,甚至都沒問過你有沒有實名。”


陳可秀垂眸,“你有沒有想過,是我和她說的,我的任何信息都沒有透露過。”


現在實名不方便,即便是投稿的作家,其實編輯都不知道真名是什麼的。


偶爾投稿的,有良心的編輯,就會在回信表示徵用的時候,夾帶點酬勞寄回去。


就如同她一開始的時候,得到的十塊八塊。


後來長期合作,這才能得到存單,並且把真實的信息存檔。


至於目的性不像她那麼強的作者,別說願意實名了,就是給不給稿費,都是無所謂的。


隻要是回信說一句錄用了,會在哪一期發表,人家都會很高興,不會問錢的事,更是沒有任何的合同。


規則其實不完善,稿子要是真的被人用了,其實都是很難申冤的。


可問題是陳可秀又不一樣了,她可是實名了的,兩個筆名都是她的真實名字,打款賬戶是同一個。


隻要是用她的筆名發表的,再加上公司的賬目有支出給她,哪怕是別人寫的稿子,那也是她的。


這個虧啊,餘婷是非吃不可的。


誰也怪不了,隻能怪她自己不小心咯,哪怕是旁敲側擊的去財務問問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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