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
我只是……想要一個家而已。
但如果這裡不是我的家,我不會強求。
第九章
沈明珠走后的第三天,沈家亂成了一鍋粥。
趙芸芝每天都在哭,一會兒打電話給沈明珠,電話通了又不說話,只是哭。沈明珠在電話那頭也哭,兩個人對著哭,誰也不掛電話。
沈國棟被這母女倆搞得心煩意亂,天天在公司加班到半夜才回來。
沈明珩開車出去找過沈明珠好幾次,但每次都找不到。她的手機開機,但不接電話,只回信息。她給趙芸芝發了一條很長的信息,大意是:我需要時間冷靜,你們別找我,我會照顧好自己的。
沈明淵什麼都沒做。他每天照常上班,照常下班,照常吃飯,照常睡覺。但他的黑眼圈越來越重,抽煙的頻率越來越高。
我知道他在想什麼。
他在想沈明珠說的那些話是不是對的。
他在想自己是不是真的像沈明珠說的那樣——需要的只是一個“聽話的妹妹”。
第十一天的晚上,我在房間裡收拾東西。
我把養母的照片小心地放回帆布包裡,把趙芸芝給我買的幾件衣服疊好放在床上,把手機充電器拔下來,把帆布包的拉鏈拉好。
我決定回貴州。
不是賭氣,也不是逃避,而是我想清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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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裡不是我的家。
我的家在貴州那個小山村,在那個漏雨的房子裡,在養母的墳前。
我在這裡永遠都是一個外人。不是因為沈明珠,也不是因為這個家裡的人對我不好,而是因為——我和他們之間隔了十八年的時光。
十八年,六千五百七十天。
這些日子裡,我學會了在山路上奔跑,她學會了在鋼琴前彈奏。我學會了在雨中收玉米,她學會了在宴會上微笑。我在養母的葬禮上跪了三天三夜,她在沈家的客廳裡叫了十八年爸爸媽媽。
我們之間隔著的不是一條河,而是一整個太平洋。
我背著帆布包下樓的時候,客廳裡沒有人。
已經是深夜十一點了,所有人都回房間了。
我輕手輕腳地走到門口,剛拉開門,身后傳來一個聲音。
“你要去哪兒?”
我轉過身,沈明淵站在樓梯口,手裡端著一杯已經涼了的咖啡。
“回貴州。”
沈明淵沉默了一會兒。
“為什麼?”
“這裡不需要我。”
他走下樓梯,走到我面前,看著我背上的帆布包。
“沈知意,”他說,“你走了,就正中她下懷了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那你還要走?”
“沈明淵,”我看著他的眼睛,“你有沒有想過,也許我根本就不想留在這裡?”
他愣了一下。
“你和我,和你們所有人,都不是一個世界的人。你們的生活是宴會、禮服、社交、面子。我的生活是山路、雨水、玉米地、折紙盒。”
“你們覺得重要的東西,我覺得不重要。我覺得重要的東西,你們覺得不值一提。”
“我留在這裡,只會讓所有人都痛苦。”
沈明淵沒有說話。
他把咖啡放在旁邊的櫃子上,靠牆站著,雙手插在口袋裡。
“那你想回貴州做什麼?”他問。
“上學。我考上了北京的大學,下個月開學。我打算從貴州出發,坐火車去北京。”
“學費呢?”
“有獎學金,夠用了。”
“生活費呢?”
“我可以打工。”
沈明淵看著我,很久沒有說話。
然后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張銀行卡,遞給我。
“拿著。”
“不用。”
“這不是沈家的錢,”他說,“這是我自己的。不多,夠你第一年的生活費。”
我看著那張銀行卡,沒有接。
“沈知意,”他的聲音忽然放低了,低到我幾乎聽不見,“對不起。”
我抬頭看他。
“你說得對。你回來的第一天,我們誰都沒有問過你在外面是怎麼過的。我……我一直覺得自己是個很理性的人,對所有人都公平。但那天在客廳裡,我讓你向明珠道歉的時候,我才發現,我所謂的公平,其實從來都沒有站在你這邊。”
他自嘲地笑了一下。
“沈明珠說得對。我需要的是一個聽話的妹妹。你來了,你不聽話,所以我覺得是你不懂事。但事實上……你根本不需要聽我的話。你不需要變成任何人想要的樣子。”
“你是沈知意。你就是你。”
他把銀行卡塞進我的手裡,握了一下,然后松開。
“拿著吧。就當是……大哥的一點心意。”
我低頭看著手裡的銀行卡,忽然覺得眼眶有點熱。
不是因為這錢,而是因為——這是回到沈家之后,第一次有人對我說“對不起”。
不是“別一般見識”,不是“她也不容易”,不是“你們是姐妹”。
是“對不起”。
“謝謝。”我把銀行卡收進口袋裡。
沈明淵點了一下頭。
“走吧,我送你。”
“不用了,我打車——”
“我送你。”他的語氣不容拒絕。
他拿起車鑰匙,打開門,跟我一起走了出去。
車開在深夜的城市裡,路上幾乎沒有車,路燈一盞接一盞地從車窗外掠過,像一條金色的河流。
沈明淵開著車,沒有說話。
我坐在副駕駛上,也沒有說話。
車載音響裡放著一首鋼琴曲,還是那天的那首。
車到火車站的時候,他停下車,沒有熄火。
“到了。”
我解開安全帶,推開車門,下車。
他從車窗裡看著我,表情在路燈下忽明忽暗。
“沈知意,”他說,“如果在北京遇到什麼困難,給我打電話。”
“好。”
“不管什麼時候。”
“好。”
他看了我幾秒,然后點了點頭,升上車窗,開車走了。
黑色的奔馳消失在夜色裡,尾燈在遠處變成兩個小紅點,然后徹底不見了。
我站在火車站門口,背著我的帆布包,看著那輛車消失的方向,站了很久。
然后我轉身,走進火車站。
凌晨一點的火車站,人不多。候車大廳裡稀稀落落地坐著幾個人,有人靠著行李睡著了,有人在低頭玩手機,有人在小聲打電話。
我找了個角落的位置坐下來,把帆布包抱在懷裡,靠著椅背閉上了眼睛。
腦子裡亂糟糟的,想了很多事情。
想養母,想沈家,想沈明珠,想沈明淵。
想那間被砸碎的房間,想那個被踩碎的相框,想沈明珠在壽宴上唱的那首歌。
想她說的那句話:“你以為你是什麼?你不過是一個替代品。”
我不是替代品。
我是沈知意。
我睜開眼睛,從帆布包裡掏出養母的照片,在昏黃的燈光下看了很久。
照片裡的女人笑著看我,眼角有深深的魚尾紋,皮膚被曬得黝黑,手指粗短。
“媽,”我小聲說,“我回來了。”
照片不會說話。
但我能感覺到,她在笑。
我把照片小心地放回帆布包裡,抱在懷裡,閉上眼睛。
火車是凌晨四點半的,從這座城市開往貴州,全程二十六個小時。
我要回家了。
不是回沈家那個別墅,是回我真正的家。
回那個有山路、有玉米地、有漏雨的屋頂的家。
回那個有養母的墳、有我十八年記憶的家。
我不需要沈家的認可,不需要沈明珠的道歉,不需要任何人的憐憫。
我有我自己。
我有我的路要走。
火車進站的時候,天還沒亮。
我背著帆布包走上站臺,找到自己的車廂,上了車。
硬座車廂裡人很多,空氣裡混雜著泡面味、汗味和煙味。
我找到自己的座位,靠窗坐下,把帆布包放在腿上,看著窗外。
汽笛聲響了,火車緩緩啟動。
站臺的燈光一點一點地向后退去,越來越遠,越來越小,最后消失在黑暗中。
窗外的城市夜景也在后退,高樓大廈的燈光一盞一盞地熄滅,像一顆一顆掉落的星星。
我靠在車窗上,看著這個我只待了十一天的城市漸漸遠去。
沒有不舍,沒有遺憾。
只有一種奇異的平靜。
就像是一場漫長的雨終於停了。
我低頭看了看手機,屏幕亮了一下,是一條微信消息。
沈明淵發的。
“到了給我報個平安。”
我打了兩個字:“好的。”
沒有發出去。
我盯著這兩個字看了一會兒,然后刪掉了。
我把手機關機,放進口袋裡,靠在車窗上,閉上了眼睛。
窗外的風呼呼地吹著,火車轟隆隆地向前開。
天邊開始亮了。
一道金色的光從地平線上升起來,穿過雲層,照在車窗上,照在我的臉上。
暖暖的。
像養母的手。
“媽,我回來了。”
這一次,我真的回家了。
(全文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