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

我也不需要這個家的認可。


我只是……想要一個家而已。


但如果這裡不是我的家,我不會強求。


第九章


沈明珠走后的第三天,沈家亂成了一鍋粥。


趙芸芝每天都在哭,一會兒打電話給沈明珠,電話通了又不說話,只是哭。沈明珠在電話那頭也哭,兩個人對著哭,誰也不掛電話。


沈國棟被這母女倆搞得心煩意亂,天天在公司加班到半夜才回來。


沈明珩開車出去找過沈明珠好幾次,但每次都找不到。她的手機開機,但不接電話,只回信息。她給趙芸芝發了一條很長的信息,大意是:我需要時間冷靜,你們別找我,我會照顧好自己的。


沈明淵什麼都沒做。他每天照常上班,照常下班,照常吃飯,照常睡覺。但他的黑眼圈越來越重,抽煙的頻率越來越高。


我知道他在想什麼。


他在想沈明珠說的那些話是不是對的。


他在想自己是不是真的像沈明珠說的那樣——需要的只是一個“聽話的妹妹”。


第十一天的晚上,我在房間裡收拾東西。


我把養母的照片小心地放回帆布包裡,把趙芸芝給我買的幾件衣服疊好放在床上,把手機充電器拔下來,把帆布包的拉鏈拉好。


我決定回貴州。


不是賭氣,也不是逃避,而是我想清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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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裡不是我的家。


我的家在貴州那個小山村,在那個漏雨的房子裡,在養母的墳前。


我在這裡永遠都是一個外人。不是因為沈明珠,也不是因為這個家裡的人對我不好,而是因為——我和他們之間隔了十八年的時光。


十八年,六千五百七十天。


這些日子裡,我學會了在山路上奔跑,她學會了在鋼琴前彈奏。我學會了在雨中收玉米,她學會了在宴會上微笑。我在養母的葬禮上跪了三天三夜,她在沈家的客廳裡叫了十八年爸爸媽媽。


我們之間隔著的不是一條河,而是一整個太平洋。


我背著帆布包下樓的時候,客廳裡沒有人。


已經是深夜十一點了,所有人都回房間了。


我輕手輕腳地走到門口,剛拉開門,身后傳來一個聲音。


“你要去哪兒?”


我轉過身,沈明淵站在樓梯口,手裡端著一杯已經涼了的咖啡。


“回貴州。”


沈明淵沉默了一會兒。


“為什麼?”


“這裡不需要我。”


他走下樓梯,走到我面前,看著我背上的帆布包。


“沈知意,”他說,“你走了,就正中她下懷了。”


“我知道。”


“那你還要走?”


“沈明淵,”我看著他的眼睛,“你有沒有想過,也許我根本就不想留在這裡?”


他愣了一下。


“你和我,和你們所有人,都不是一個世界的人。你們的生活是宴會、禮服、社交、面子。我的生活是山路、雨水、玉米地、折紙盒。”


“你們覺得重要的東西,我覺得不重要。我覺得重要的東西,你們覺得不值一提。”


“我留在這裡,只會讓所有人都痛苦。”


沈明淵沒有說話。


他把咖啡放在旁邊的櫃子上,靠牆站著,雙手插在口袋裡。


“那你想回貴州做什麼?”他問。


“上學。我考上了北京的大學,下個月開學。我打算從貴州出發,坐火車去北京。”


“學費呢?”


“有獎學金,夠用了。”


“生活費呢?”


“我可以打工。”


沈明淵看著我,很久沒有說話。


然后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張銀行卡,遞給我。


“拿著。”


“不用。”


“這不是沈家的錢,”他說,“這是我自己的。不多,夠你第一年的生活費。”


我看著那張銀行卡,沒有接。


“沈知意,”他的聲音忽然放低了,低到我幾乎聽不見,“對不起。”


我抬頭看他。


“你說得對。你回來的第一天,我們誰都沒有問過你在外面是怎麼過的。我……我一直覺得自己是個很理性的人,對所有人都公平。但那天在客廳裡,我讓你向明珠道歉的時候,我才發現,我所謂的公平,其實從來都沒有站在你這邊。”


他自嘲地笑了一下。


“沈明珠說得對。我需要的是一個聽話的妹妹。你來了,你不聽話,所以我覺得是你不懂事。但事實上……你根本不需要聽我的話。你不需要變成任何人想要的樣子。”


“你是沈知意。你就是你。”


他把銀行卡塞進我的手裡,握了一下,然后松開。


“拿著吧。就當是……大哥的一點心意。”


我低頭看著手裡的銀行卡,忽然覺得眼眶有點熱。


不是因為這錢,而是因為——這是回到沈家之后,第一次有人對我說“對不起”。


不是“別一般見識”,不是“她也不容易”,不是“你們是姐妹”。


是“對不起”。


“謝謝。”我把銀行卡收進口袋裡。


沈明淵點了一下頭。


“走吧,我送你。”


“不用了,我打車——”


“我送你。”他的語氣不容拒絕。


他拿起車鑰匙,打開門,跟我一起走了出去。


車開在深夜的城市裡,路上幾乎沒有車,路燈一盞接一盞地從車窗外掠過,像一條金色的河流。


沈明淵開著車,沒有說話。


我坐在副駕駛上,也沒有說話。


車載音響裡放著一首鋼琴曲,還是那天的那首。


車到火車站的時候,他停下車,沒有熄火。


“到了。”


我解開安全帶,推開車門,下車。


他從車窗裡看著我,表情在路燈下忽明忽暗。


“沈知意,”他說,“如果在北京遇到什麼困難,給我打電話。”


“好。”


“不管什麼時候。”


“好。”


他看了我幾秒,然后點了點頭,升上車窗,開車走了。


黑色的奔馳消失在夜色裡,尾燈在遠處變成兩個小紅點,然后徹底不見了。


我站在火車站門口,背著我的帆布包,看著那輛車消失的方向,站了很久。


然后我轉身,走進火車站。


凌晨一點的火車站,人不多。候車大廳裡稀稀落落地坐著幾個人,有人靠著行李睡著了,有人在低頭玩手機,有人在小聲打電話。


我找了個角落的位置坐下來,把帆布包抱在懷裡,靠著椅背閉上了眼睛。


腦子裡亂糟糟的,想了很多事情。


想養母,想沈家,想沈明珠,想沈明淵。


想那間被砸碎的房間,想那個被踩碎的相框,想沈明珠在壽宴上唱的那首歌。


想她說的那句話:“你以為你是什麼?你不過是一個替代品。”


我不是替代品。


我是沈知意。


我睜開眼睛,從帆布包裡掏出養母的照片,在昏黃的燈光下看了很久。


照片裡的女人笑著看我,眼角有深深的魚尾紋,皮膚被曬得黝黑,手指粗短。


“媽,”我小聲說,“我回來了。”


照片不會說話。


但我能感覺到,她在笑。


我把照片小心地放回帆布包裡,抱在懷裡,閉上眼睛。


火車是凌晨四點半的,從這座城市開往貴州,全程二十六個小時。


我要回家了。


不是回沈家那個別墅,是回我真正的家。


回那個有山路、有玉米地、有漏雨的屋頂的家。


回那個有養母的墳、有我十八年記憶的家。


我不需要沈家的認可,不需要沈明珠的道歉,不需要任何人的憐憫。


我有我自己。


我有我的路要走。


火車進站的時候,天還沒亮。


我背著帆布包走上站臺,找到自己的車廂,上了車。


硬座車廂裡人很多,空氣裡混雜著泡面味、汗味和煙味。


我找到自己的座位,靠窗坐下,把帆布包放在腿上,看著窗外。


汽笛聲響了,火車緩緩啟動。


站臺的燈光一點一點地向后退去,越來越遠,越來越小,最后消失在黑暗中。


窗外的城市夜景也在后退,高樓大廈的燈光一盞一盞地熄滅,像一顆一顆掉落的星星。


我靠在車窗上,看著這個我只待了十一天的城市漸漸遠去。


沒有不舍,沒有遺憾。


只有一種奇異的平靜。


就像是一場漫長的雨終於停了。


我低頭看了看手機,屏幕亮了一下,是一條微信消息。


沈明淵發的。


“到了給我報個平安。”


我打了兩個字:“好的。”


沒有發出去。


我盯著這兩個字看了一會兒,然后刪掉了。


我把手機關機,放進口袋裡,靠在車窗上,閉上了眼睛。


窗外的風呼呼地吹著,火車轟隆隆地向前開。


天邊開始亮了。


一道金色的光從地平線上升起來,穿過雲層,照在車窗上,照在我的臉上。


暖暖的。


像養母的手。


“媽,我回來了。”


這一次,我真的回家了。


(全文完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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