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
像一條小魚在肚子裡吐了個泡泡,咕嚕一下。
我正坐在畫桌前,手握著鉛筆,忽然就愣住了。
然后又是咕嚕一下。
我低頭看著肚子,眼淚毫無徵兆地掉了下來。
“小豆子?”我輕聲喊,“是你在動嗎?”
肚子裡又咕嚕了一下,像是在回答我。
我哭得更厲害了,鼻涕眼淚糊了一臉。
林松從廚房衝出來,手裡拿著鍋鏟,一臉緊張:“怎麼了?肚子疼?”
“不是。”我抽抽搭搭地說,“孩子……孩子動了。”
林松的表情從緊張變成茫然,又從茫然變成了一種我看不懂的復雜。
他放下鍋鏟,在我面前蹲下來,小心翼翼地把手放在我的肚子上。
等了一會兒,小豆子又動了一下。
林松的手抖了一下。
他的眼眶紅了。
我大哥,一米八五的鐵血軍人,在槍林彈雨中面不改色的硬漢,因為感受到了一個還沒出生的嬰兒的胎動,紅了眼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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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它踢我了。”他啞著嗓子說。
“那不是踢,那是打招呼。”我糾正他。
“它很有力量。”林松認真地說,“像個小戰士。”
“哥,你能不能不要把什麼都往軍事上靠?”
但他不聽,已經掏出手機給我媽打電話了:“媽,孩子動了,很有力,我覺得它以后能當兵。”
電話那頭我媽說了什麼我沒聽清,但大概是在罵他。
日子就這麼平靜地過了幾周,直到沈砚清再次出現。
這次他不是一個人來的,他帶了一個人——他的助理,一個戴著金絲眼鏡的年輕律師,手裡拎著一個公文包,一看就是來搞事情的。
他們來的時候,我正穿著睡衣在工作室裡畫圖,頭發亂得像雞窩,臉上還有沒洗掉的鉛筆印。
林松開的門。
沈砚清看到開門的是一米八五的寸頭壯漢,明顯愣了一下。
“你好,我找林念。”沈砚清恢復了專業微笑。
“你是誰?”林松的語氣像在審問可疑分子。
“我是沈砚清,林念的前夫。”
林松上下打量了他一眼,目光冷得像X光:“你就是沈砚清?”
“是的。”
“進來吧。”林松讓開身,但沒關門,大概是為了隨時能把人扔出去。
我從工作室探出頭,看見沈砚清和他的助理坐在我家沙發上,跟兩尊雕像似的。
沈砚清的目光掃過這間小公寓——三十平米的開間,客廳和臥室連在一起,牆上貼滿了珠寶設計草圖,茶幾上放著一碗吃了一半的螺蛳粉,空氣裡彌漫著酸筍的味道。
他的眉頭幾不可察地皺了一下。
我知道他在想什麼——這種地方,怎麼能養孩子?
“沈律師,”我靠在工作室門框上,雙手抱胸,“您大駕光臨,有何貴幹?”
沈砚清給助理使了個眼色。助理打開公文包,取出一份文件,放在茶幾上。
“林念,這是一份撫養權協議。”沈砚清的聲音平靜而專業,“我希望你能認真考慮。”
我走過去,拿起協議翻了翻。
這次的協議比上次的協商函更“慷慨”——沈砚清願意一次性支付五百萬作為“補償”,另外每月支付兩萬撫養費,條件是:孩子出生后由沈家撫養,我放棄探望權。
放棄探望權。
也就是說,我生完孩子,拿錢走人,這輩子再也別想見到我的孩子。
我看完協議,沒有發火,反而笑了。
“沈砚清,”我把協議放下,看著他的眼睛,“你是不是覺得,五百萬很多?”
沈砚清微微皺眉。
“我告訴你,”我坐在他對面,翹起二郎腿,“我這三個月接的珠寶訂單,加起來已經超過兩百萬了。你信不信,等我的品牌做起來,五百萬也就是我一年的收入。”
“而且,”我指了指自己的肚子,“這裡面的孩子,是無價的。你出多少錢,我都不賣。”
沈砚清沉默了一會兒,然后說:“林念,我不是在跟你做交易。我是為了孩子好。沈家可以給孩子——”
“給孩子什麼?”我打斷他,“給孩子一個看不起他媽媽的奶奶?給孩子一個連自己老婆都不維護的爸爸?給孩子一個充滿算計和冷漠的‘名門’環境?”
沈砚清的表情變了。
“你以為我不知道?”我的聲音開始發抖,但我控制不住,“結婚兩年,你媽當著我的面說我是‘劣質煙’,你一句話都不說。你媽在親戚面前說我送的是假貨,你一句話都不說。你媽讓我在廚房吃飯,你一句話都不說。你沈砚清,在你的婚姻裡,就是一個啞巴!”
“林念——”
“你讓我把話說完了。”我站起來,居高臨下地看著他,“沈砚清,你不是一個壞人,但你是一個懦夫。你不敢反抗你的家庭,不敢承認你娶了一個你不愛的女人,甚至連離婚都是我先開口的。現在你來找我談撫養權,是因為你真的想要這個孩子,還是因為你覺得沈家的血脈不能流落在外?”
沈砚清坐在沙發上,一動不動。
他的助理低著頭,恨不得把自己縮成一團。
“我告訴你,”我一字一頓地說,“這個孩子,我不會交給沈家。它會在一個有愛的環境裡長大,它會知道它的媽媽有多愛它,它的外婆和大舅有多疼它。它不需要你們沈家的‘優質資源’,因為它最大的資源,是我。”
房間裡安靜得能聽見牆上時鍾的滴答聲。
沈砚清站起來,居高臨下地看著我——他比我高了將近二十公分,但我一點都沒有退縮。
“林念,”他的聲音有些沙啞,“你說我不愛你。你怎麼知道我不愛你?”
我愣了一下。
然后笑了。
“沈砚清,你在法庭上是不是也喜歡用這種反問句來混淆視聽?我不需要‘知道’你愛不愛我,我只需要‘感受’到。跟你在一起的那兩年,我感受不到一丁點被愛的感覺。這就夠了。”
沈砚清的喉結滾動了一下。
他低下頭,看著茶幾上那份協議,沉默了很久。
然后他做了一個讓我意外的動作——他拿起那份協議,撕了。
一撕兩半,四半,八半,碎片落在茶幾上。
他的助理瞪大了眼睛,大概在想這份協議他花了三天起草的。
“對不起。”沈砚清說。
我掏了掏耳朵:“你說什麼?我沒聽清。”
“對不起。”他重復了一遍,聲音大了一點,但還是很低。
“你是在為什麼道歉?”我問,“是為今天的協議道歉,還是為過去兩年道歉?”
“都有。”
我看著他,忽然覺得有點好笑。
結婚兩年,他從來沒有對我說過對不起。離婚之后,倒是學會了。
“行了,”我擺擺手,“你的道歉我收到了,但不接受。因為我林念不是那種別人捅一刀、說句對不起就原諒的聖母。你是律師,你應該知道,傷害一旦造成,就不是一句道歉能抹掉的。”
沈砚清看著我,眼神復雜。
“但是,”我話鋒一轉,“你可以用行動來彌補。”
“什麼行動?”
“第一,別再給我寄任何法律文件,我看不懂也懶得看。第二,別再讓你媽給我打電話,我怕我忍不住說出更難聽的話。第三——”我想了想,“如果你真的想參與這個孩子的生活,那就拿出誠意來,用一個人的身份,而不是沈家的身份。”
沈砚清沉默了很久。
然后他說:“好。”
他帶著助理走了。走到門口的時候,他回頭看了我一眼,目光落在我的肚子上,停留了幾秒。
然后他對林松點了點頭:“麻煩你照顧她。”
林松面無表情地說:“她是我妹妹,不用你說。”
沈砚清走后,林松關上門,轉頭看我:“他以前對你不好?”
我笑了笑:“都過去了。”
“要不要我去查查他?”
“哥,別。他是前夫,不是敵人。”
“我覺得他就是敵人。”
我看著林松那張嚴肅的臉,忍不住笑了:“哥,你是不是覺得全世界接近我的男人都是敵人?”
林松想了想,認真地說:“不是全世界,是百分之九十九。”
“那百分之一呢?”
“我。”
我笑出了聲,笑到肚子裡的孩子都踢了我一腳。
第六章 全網爆火
懷孕第二十二周,我做了一件讓所有人都沒想到的事。
我參加了一檔綜藝節目。
不是什麼選秀或者真人秀,而是一檔叫做《她說》的女性脫口秀節目。每期邀請一位女性嘉賓,用十五分鍾的時間講述自己的故事。
節目導演是通過我的一個客戶找到我的。那個客戶是節目贊助商的太太,有一次在我工作室做珠寶定制的時候,聽我隨口講了幾句離婚后的生活,笑得前仰后合,當場就給我推薦給了節目組。
“林念,你的故事太有意思了!”導演在電話裡說,“離婚后發現自己懷了前夫的孩子,還跟前夫家硬剛——這不就是當下最火的題材嗎?”
我猶豫了一下。
我不是怕拋頭露面,我是怕沈家看到節目之后又來搞事情。
但轉念一想——我怕什麼?我林念行得正站得直,說的都是實話,又沒有誹謗誰。沈家要是敢來告我,我還求之不得呢,正好讓全國人民看看什麼叫“名門望族”的嘴臉。
而且,節目組給的錢不少。
“我參加。”我說。
錄制那天,我穿了一件寬松的姜黃色連衣裙,肚子已經很明顯了。我站在后臺,深吸了一口氣,然后走上舞臺。
燈光打在我臉上,臺下坐了三百多個觀眾,黑壓壓一片。
我握著話筒,手心有點出汗。
“大家好,我叫林念,是一個珠寶設計師,一個單親媽媽,以及——一個前妻。”
臺下響起了掌聲。
“沒錯,我離婚了。離婚的時候我特別開心,開心到什麼程度呢?我走出民政局大門,對著天笑了三聲,把路過的大媽嚇得以為我瘋了。”
觀眾笑了。
“我跟前夫結婚兩年,離婚的原因很復雜,但總結起來就一句話——他不愛我,我也不愛他了。不對,準確地說,他從來沒愛過我,而我花了兩年才發現這件事。”
臺下有人發出了同情的嘆息。
“別同情我,”我擺擺手,“同情我是最不需要的。你知道嗎,離婚之后我過得特別好。我重新撿起了我的珠寶設計事業,三個月賺了兩百萬。我每天想吃螺蛳粉就吃螺蛳粉,想幾點睡就幾點睡,再也沒有人跟我說‘林念你能不能把那個酸筍扔了,整個屋子都是臭的’。”
觀眾大笑。
“然后我發現我懷孕了。”
臺下安靜了。
“對,離婚之后發現懷了前夫的崽。我當時坐在馬桶上,看著三根驗孕棒,心態崩了。我說命運啊,你是不是在逗我?我好不容易從一個坑裡爬出來,你又給我扔回去?”
觀眾發出了復雜的笑聲。
“我第一個念頭是打掉。我掛了醫院的號,去了醫院,做了B超。然后醫生給我聽胎心——咚咚咚咚咚,特別有力。我當時就哭了。不是因為母愛突然泛濫,而是因為——那個小東西它活著,它有心跳,它在努力地長。”
我的聲音有點哽咽,但我忍住了。
“我決定留下它。不是因為前夫,不是因為沈家,是因為——我想要。我林念活了二十八年,做過的所有重大決定都是為了別人——為了我媽放棄出國留學,為了前夫放棄工作,為了所謂的‘體面’忍受了兩年的冷眼。這一次,我要為自己做一個決定。”
臺下響起了掌聲,比剛才更熱烈。
“然后前夫來找我了。”我切換了一個輕松的語氣,“他帶著律師來的,給我遞了一份協議,說願意給我五百萬,讓我放棄孩子的撫養權。”
臺下發出了倒吸涼氣的聲音。
“五百萬诶,好多錢。我當時差點就答應了——然后我算了一筆賬。在上海養一個孩子到十八歲,保守估計要兩百萬。剩下的三百萬,夠我買一個小公寓。聽起來很劃算對不對?”
觀眾笑了,但笑得很勉強。
“但我拒絕了。不是因為我不愛錢,我愛錢,我愛得要S。而是因為——這個孩子不是商品,我不能給它標價。而且,你們知道最讓我生氣的是什麼嗎?不是前夫拿錢砸我,而是他居然覺得我是一個可以被錢收買的人。”
我的聲音冷下來。
“他認識我三年,結婚兩年,居然不知道我林念是什麼樣的人。這才是最可悲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