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章
“留著去法庭上跟法官講。”
“以后,各走各的。”
那一晚我幾乎一夜沒合眼。
盯著天花板一直到天亮。
腦子裡像倒帶,把這十二年翻了一遍。
剛結婚那陣子,也有過甜的時候。
他也會從后面抱著我,說“老婆辛苦了”。
果果剛出生時,他抱著我們娘倆,說要護我們一輩子。
到底是哪一步走偏了?
大概是錢多到花不完那會兒。
錢多了,心就飛了,人也飄了。
我曾一次次反省,是不是我不夠好。
不夠漂亮?不夠能幹?
於是我像陀螺一樣逼著自己轉。
結果發現,全是白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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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男人心已經飛了,你變成神仙,他也能挑刺。
想明白這點,我反倒覺得松了口氣。
不是我不行。
是這段緣分走到頭了。
開庭前一天,果果突然高燒。
我連夜抱著她往醫院跑,掛號、抽血、輸液一條龍。
折騰到凌晨三點才拖著人回家。
第二天,我頂著兩個大黑眼圈去法院。
孟律師看見我這臉色,嚇了一跳。
“你沒事吧?這臉跟紙一樣。”
“沒事,果果發燒,我熬了一夜。”
“要不申請改期?”孟律師有些猶豫。
“不用。”我搖頭,眼神很穩。
“早了早解脫,趕緊了結。”
上午九點,準點開庭。
程景舟和他那位天價律師早就坐好了。
他朝我看了一眼,眼神復雜。
我懶得理,徑直走到原告席坐下。
法官是個表情嚴厲的中年女法官。
法槌一敲,庭上安靜下來。
“現在開庭。”
“原告林意,訴被告程景舟離婚糾紛一案。”
“走程序。”
“原告陳述你的訴求。”
我站起身,手心捏著那份材料。
“法官,我有三項請求。”
“第一,準予離婚。”
“第二,女兒果果由我撫養,他承擔撫養費。”
“第三,婚內財產,依法分割。”
程景舟的律師立刻站起來。
“法官,關於第一點,我們同意。”
“但第二、三點不同意。”
“被告認為,原告長期脫離職場,沒有固定收入來源,不適宜撫養孩子。”
“而且婚姻期間,原告對家庭經濟貢獻幾乎為零。”
“在財產分割上,應當重點考慮我當事人的主要貢獻。”
法官轉頭看向我。
“原告,你有什麼要補充的嗎?”
我深吸一口氣,站直了背。
“法官,我可以提供證據證明,我有穩定收入,足以撫養孩子。”
“同時,這十二年裡,家務和育兒幾乎全是我一個人在承擔。”
“這種無形勞動,也應被看見。”
孟律師把那厚厚一摞材料遞上去。
收入流水、家庭賬本、孩子成長記錄……
摞在法官桌上,像一座小山。
法官一頁頁翻著,眉頭慢慢松開。
程景舟的律師也湊過去看。
當他看到我那一百三十五萬年收入的記錄時,臉色瞬間變了。
他湊到程景舟耳邊低聲說了幾句。
程景舟臉上的神情,從震驚,到愕然,最后整個人灰了。
那張一向趾高氣揚的臉,終於塌了下來。
程景舟的律師明顯沒料到這一茬。
他翻到最后幾頁,手指在紙上停了好幾秒,才抬頭對法官說:
“法官,我們需要時間核實這些材料的真實性。”
法官點點頭。
“可以,真實性問題可以在舉證質證階段解決。”
“不過從目前材料看,原告並非無收入來源的全職主婦。”
“這一點,被告方的陳述需要調整措辭。”
程景舟的律師臉色有點掛不住,硬著頭皮說:
“我們只是就現有認知作出的判斷。”
“如果材料屬實,我們會做出相應補充說明。”
法官又把目光落到我這邊。
“原告關於撫養權的主張,請具體說明理由。”
我握緊了手中的紙。
“法官,果果今年八歲,從出生到現在,大部分時間都是我在照顧。”
“體檢、打疫苗、家長會、生病住院,這些都是我一個人在跑。”
“被告常年忙於工作,和孩子相處的時間非常有限。”
“另外,我和孩子目前居住的環境穩定,學校也已經轉好。”
“我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,繼續照顧她的生活和學習。”
“至於經濟條件,剛才材料裡已經寫得很清楚。”
“我完全有能力負擔她的成長費用。”
“我相信,跟著我,孩子可以得到更多的陪伴和情感支持。”
“這對一個未成年女孩的成長,比物質條件更重要。”
法官點點頭,在筆記本上寫了幾行字。
“被告,你對撫養權有什麼意見?”
程景舟站起來,嗓子眼滾動了一下。
“法官,我承認,這些年我在陪伴女兒這件事上做得不夠。”
“但我一直在努力掙錢,就是為了給她更好的生活。”
“我有穩定的高收入,有資源和能力,讓她接受最好的教育。”
“我可以給她最好的學校、最好的師資、最開闊的視野。”
“原告雖然現在也有收入,但這三年才剛起步,能不能持續下去,是未知數。”
“我不否認她在帶孩子方面付出了很多。”
“可撫養權問題,不能只看誰付出得多,還要看誰能給孩子更好的未來。”
“我願意承擔主要撫養責任,也會盡量在工作和陪伴之間做出調整。”
“請法官綜合考慮。”
他說完,又看了我一眼。
那一眼裡,情緒復雜得很。
有愧疚,有不甘,也有一種近乎焦躁的執拗。
像是非要贏下這局,哪怕自己也不知道到底為了什麼。
庭審繼續。
雙方律師開始按流程舉證、質證。
孟律師把我整理好的“十二年家務與育兒記錄”打印成冊,一本本遞上去。
每一本都用不同顏色的封皮區分。
綠色的是孩子的成長記錄。
藍色的是家庭日常支出記賬本。
黃色的是就醫記錄和陪護證明。
法官翻得很認真。
翻到一頁醫院急診記錄,忽然抬頭問我。
“這次是凌晨兩點送醫?”
“是。”我回答。
“那時候孩子高燒抽搐,我一個人抱著她打車去的。”
“被告當時在哪兒?”
法官轉向程景舟。
他愣了兩秒,才擠出一句:
“在外地出差。”
“能提供當時出差的相關證明嗎?”法官問他的律師。
律師點頭:“可以,會后我們補交。”
法官又看向我。
“類似這樣的情況,有多少次?”
我微微抿唇。
“具體次數我沒數過。”
“但就我印象裡,凌晨掛急診至少有五次。”
“每一次,都是我一個人。”
“孩子發燒、咳嗽、拉肚子,都是我守在病床邊。”
“他工作忙,能理解。”
“可如果現在要拿孩子來比誰更重要,我只能說,我見過她每一滴眼淚。”
“而他見過的,大多是朋友圈裡曬出的笑臉。”
這句話說出口,連我自己都覺得有點重。
法庭上一陣短暫的安靜。
連書記員抬頭看了我一眼,眼裡有一瞬同情。
程景舟動了動嘴唇,像是想反駁,卻什麼也說不出來。
他的律師打了個圓場。
“法官,這裡涉及的是生活方式和家庭分工的差異。”
“不能因為一方承擔了更多家務,就否認另一方的父愛。”
“被告雖然因為工作原因,陪伴時間相對較少。”
“但這不代表他不關心孩子。”
“他通過物質供給和教育規劃,為孩子的未來投入了大量資源。”
“希望法官能全面權衡,而不是只看單一維度。”
法官點點頭。
“雙方觀點我都聽到了。”
“撫養權問題,最終會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。”
“包括但不限於經濟條件、照顧能力、生活環境、父母品行等。”
“今天先把證據交換和主要事實查清。”
“具體認定會在合議庭討論后再作出。”
接下來,是財產部分。
孟律師把一份《婚內財產清單》攤開在桌上。
房產、車輛、存款、理財、股票、基金。
每一項后面都有對應的證據編號。
“法官,結合雙方提供的銀行流水和資產證明。”
“我們初步核算出,目前婚內共有財產約為一千三百八十萬。”
“其中包括一套市值七百八十萬的房產,一輛市值約一百二十萬的車輛。”
“以及各類理財和證券投資合計約四百八十萬。”
“按照法律規定,這些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。”
“原告主張,依法進行對半分割。”
“被告方如認為某項資產屬於個人財產,請提供充分證據。”
程景舟的律師立刻站起來。
“法官,我們對這份清單有異議。”
“首先,那套房產的首付,有很大一部分來自被告婚前積蓄。”
“雖然房產證上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,但在具體分配時,應考慮被告的婚前投入。”
“其次,部分股票和期權屬於被告在公司任職期間以個人名義獲得。”
“屬於特殊性質財產,應當從共同財產中扣除。”
孟律師早有準備。
“法官,關於首付來源,我們已經查到。”
“被告所謂‘婚前積蓄’,實際上是在婚后第一年通過年終獎和項目獎金獲得。”
“時間節點清清楚楚,不存在混同問題。”
“至於股票和期權,根據公司提供的證明。”
“這些權益是在婚姻存續期間,以夫妻共同生活為目的取得。”
“依法仍屬於共同財產。”
雙方你來我往,火藥味漸漸濃了。
程景舟一開始還能維持冷靜。
聽到后來,整張臉都繃緊了。
尤其是聽到“共同財產對半分”這幾個字時,眼底閃過一抹明顯的心疼。
那種心疼不是裝的。
錢,從他視角看,是他這些年拼命熬夜、喝酒、陪笑換來的。
可在法律眼裡,這些錢的一半都要分給我。
他顯然接受不了。
“法官。”他突然打斷了雙方律師的攻防。
“我承認這些年她在家付出了很多。”
“也不否認財產有她的一份。”
“可我不能接受一刀切的對半分。”
“這裡面有我太多心血。”
“她可以分走一部分,但不能這麼多。”
“你打算讓她拿多少?”法官直接問。
程景舟沉默了一會兒。
“房子歸我,車也歸我。”
“現金和理財部分,可以給她三百萬。”
“再加上之前協議裡提到的三百萬補償,總共六百萬。”
“這已經遠遠超過她這些年的直接經濟貢獻。”
法官看向我。
“原告,你的意見呢?”
我想都沒想。
“不同意。”
“法官,我不是站在情緒上說話。”
“如果我們完全按他這個說法。”
“那我這十二年的付出,換來的是在房產裡被清空出局。”
“還要接受他施舍式的‘補償’。”
“我不接受施舍。”
“只接受法律。”
“該屬於我的一半,一分都不能少。”
“當然,如果有部分資產確屬他的個人財產。”
“我也不會去爭。”
“但只要是共同財產,我不打算做老好人。”
法官敲了下桌面。
“既然雙方在財產問題上分歧較大。”
“那就都按證據來。”
“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對半分是原則。”
“如果一方認為有特殊貢獻,需要調整比例。”
“請拿出相應的證據和法律依據。”
“現在時間差不多,今天先到這裡。”
“關於財產和撫養權問題,合議庭會再開庭。”
“雙方這段時間如果有新的證據,也可以繼續補充。”
“休庭。”
木槌落下的那一刻,我的心反而平靜了不少。
仿佛一直拉滿的弓弦,暫時松了一點。
庭外的走廊裡,人來人往。
有吵紅了臉的,也有低聲啜泣的。
我靠在一根柱子旁,仰頭深呼吸。
胸口還是悶,但至少沒有崩潰。
孟律師走過來,把一瓶礦泉水塞進我手裡。
“表現得不錯。”
“該說的說了,該收的收住了。”
“回去好好睡一覺。”
“后面還有仗要打。”
我擰開瓶蓋喝了一大口。
冰水順著喉嚨往下滑,帶走了點燥熱。
“孟律師,咱們贏面大嗎?”
她想了想。
“撫養權這塊,你的優勢很明顯。”
“財產部分,只要證據鏈沒問題,對半分是原則。”
“他那邊頂多能在某些小項上多要一點。”
“但整體盤子,動不了太多。”
“不過你也別太輕敵。”
“程景舟這人,輸得起錢,卻不一定輸得起面子。”
“接下來,他很可能會從別的地方下手。”
“比如?”
“比如做輿論文章。”
“你是做自媒體寫作的,對這玩意兒應該不陌生。”
我皺了皺眉。
“你是說,他可能會在外面造我謠?”
“黑你人設,抹你形象。”
“比如說你貪心、拜金、不顧孩子前途。”
“甚至往你身上潑髒水,說你婚內不檢點之類。”
“這些我見得多了。”
孟律師聳肩。
“但凡涉及高收入的一方,一旦覺得自己在法律上理虧。”
“就喜歡在輿論上找平衡。”
“好像只要把你說得一無是處,他的錢分出去就不算冤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