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
他又發消息:“媽,你要賣老房子?”
我回了幾個字:“對。有什麼事。”
兒子的聲音似乎很高興。
“我就知道媽心疼我。既然你把房子賣了,那首付我們家就多出點,這樣以后我還房貸的壓力也小,等賣房款到了,你直接打給我。”
我盯著這條消息看了很久。
那麼的理所應當的,好像我的錢是他存在我這裡的。
隨要隨取,天經地義。
我打了幾個字:“我賣房和你有什麼關系,錢沒有。能結就結,不能結就算了。”
發完,我把手機扔到副駕駛座上,發動車子,繼續往南開。
兒子的電話緊接著就來了,一個接一個。
我沒接。
他又發消息,一條接一條地彈出來。
“媽,你到底在鬧什麼?媽媽給兒子娶媳婦不是天經地義的嗎?你是我親媽,你的錢不給我花給誰花?你一個人留著那麼多錢有什麼用?”
天經地義。
我呵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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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子給媽養老也是天經地義呢。
繼續點開第二條。
“媽,你說你不給錢,那你讓我怎麼辦?我去搶銀行嗎?我一個月掙那點錢,自己都不夠花,你讓我拿什麼結婚?你是我親媽,你不幫我誰幫我?”
我幫得還不夠多嗎?
上輩子我把命都幫進去了。
第三條:“再說了,咱家就我一個兒子,你的錢不給我花,難道還給外人花?你留那麼多錢幹什麼?你一個人吃能花多少?喝能花多少?你留著錢老了以后請護工嗎?護工有自己兒子貼心嗎?”
貼心。
貼心的把我送進養老院。
第四條,語氣已經開始不耐煩了,甚至帶上了威脅:
“媽,你怎麼就想不明白呢?你現在不幫我,將來你老了別指望我。我醜話說在前頭,你自己看著辦。”
我聽到這裡,差點笑出聲。
上輩子我幫了他一輩子,也沒指望上。
這輩子不幫了,更不指望。
第五條是隔了大半天發過來的。
他的聲音裡帶上了哭腔:
“媽,我求你了還不行嗎?你要是真不給,那這婚我就不結了。妍妍說了,沒有房子沒有彩禮,她就去打胎。媽,那可是你親孫子!你就忍心看著你孫子沒了?媽你別成為網絡上惡毒的老太太?”
打胎。
怎麼可能呢。
林妍天生子宮壁薄。
如果打了這胎,以后懷孕就更難了。
至於惡毒!
確實是,女孩懷孕,我用這個拿捏。
逼的女孩要打孩子了。
可惡毒就惡毒吧。
上輩子我當了一輩子好人。
好母親、好婆婆、好奶奶、好保姆。
也沒換來她們對我的一分真心。
最后孤苦的S在養老院。
這輩子當個惡毒老太太,反倒活得舒坦了。
手機又亮了。
兒子的語音。
“媽,你想清楚了。你今年五十七了,還能蹦跶幾年?等你老了,動不了了,你能指望誰?指望你的房車?指望你的存款?那些東西能給你端屎端尿?能給你半夜倒水?你只有我。你現在不幫我,到時候別怪我不養你。你自己選的。”
我嗤笑回復:“不會指望你。”
11
手機一關,世界清靜了三天。
第四天,我在服務區加油的時候,忍不住開了機。
未接電話幾十個,微信消息上百條,小紅點密密麻麻,多年不聯系的小姑子竟然也給我發了信息。
當年老公意外去世。
小姑子為了爭奪老公的賠償金,兩家鬧得十分不愉快。
沒想到她這個時候冒出來了。
“白染,你怎麼回事?阿墨給我打電話了,哭得不行。說你不給他結婚,還不接他電話。你這個當媽的怎麼能這樣?”
“我告訴你,我哥的錢也有小墨的一半,你別想吞了。”
然后是兒子堂叔的信息。
“我說嫂子,聽說你買房車自己出去玩了?你這不是瞎胡鬧嗎?你兒子結婚的大事你不張羅,跑去旅遊?你這個媽是怎麼當的?你對得起我哥麼?”
還有一個出了五服的叔叔,倚老賣老。
“小染呀,阿墨說你不給他出錢結婚,還說他媳婦要打胎。你是怎麼當媽的。我秦家也不允許你這樣,趕緊把錢給孩子,別讓我們秦家丟臉。”
上一世我在養老院,這些親朋都沒來看望過。
現在一個個蹦出來指責我,就他們也配?
手機又響了。這次是我表姐打來的。
我嘆了一口氣,還是接了。
“白染!”表姐的聲音又急又尖,“你總算接電話了!你知道你兒子急成什麼樣了嗎?他到處借錢,借不到,都哭了!你這個當媽的,到底怎麼當的!”
“姐,”我說,“他三十歲了,結婚的事他自己應該有能力承擔。我把他養大,已經盡到當媽的義務了。”
“什麼盡到義務了?你是他媽,他結婚你不出錢誰出錢?”
“你都多大年齡了,怎麼還越活越回去了?”
“小墨結婚你不出一分錢,你是想和他斷絕關系麼?”
“你別糊塗,你一個人手裡攥著錢有什麼用?等你老了,還不是得靠兒子?”
“趕緊把錢給孩子,別把自己的后路堵S了。”
我說:
“姐,我不用秦墨給我養老。我動彈不了了,會去養老院。我S了以后,骨灰撒海裡。不用摔盆,不用燒紙,不用葬禮。省下來的錢,你們拿去吃頓飯就行。”
表姐被我噎住了,半天才說出一句話。
“白染,你是不是瘋了。”
“我沒瘋。我只是想明白了。”
掛斷表姐的電話,我繼續前行。
對那些親朋好友的電話,也不再理會。
12
兒子結婚沒通知我。
看吧,我養了他幾十年,結果我沒順他的意,他就能狠心地和我斷絕關系。
我不以為意。
婚禮那天,我正停在青海湖邊。
夕陽把整片湖水染成了金色,遠處雪山皑皑,近處經幡飄揚。
我支起小桌板,煮了一壺茶,就著湖風慢慢喝。
手機裡沒有祝福的消息,也沒有未接來電。
安靜得像這個世界只剩我一個人。
不,不是只剩我一個人。
是我終於擁有了完整的自己。
上輩子,我是女兒、是妻子、是母親、是婆婆、是奶奶,是所有人的附屬品,唯獨不是白染。
這輩子,我終於可以只做白染了。
我在青海湖住了三天,然后繼續向西。
去了茶卡鹽湖,去了敦煌,去了哈密。
每到一個地方,我都會拍照發朋友圈。
僅自己可見。
不是給別人看的,是給我自己看的。
是給上輩子那個困在廚房和養老院裡的白染看的。
告訴她:你看,這個世界很大,不止有兒子和孫子。
告訴她:你看,夕陽可以這樣美,湖水可以這樣藍,風可以這樣自由。
幾個月后,我收到了兒子的消息。
“媽,妍妍生了,嶽父嶽母身體不好,不能照顧她做月子,以前的事我不和你計較了。要是你還想抱孫子,就回來伺候妍妍月子。”
我看著這條消息,愣了好一會兒。
突然覺得好笑。
我給自己倒了杯熱水,慢慢喝完,然后才拿起手機,打了一行字:
“孩子姓林,伺候月子的事,找你嶽父嶽母。那是他們的親孫子,他們照顧天經地義。”
消息發過去,很快就收到兒子的回復。
“媽,嶽父嶽母身體不好,你不是不知道。他們腰疼的腰疼,手沒勁的手沒勁,根本照顧不了。我這是給你臺階下,你要是不來伺候月子,那以后我還怎麼有臉要求讓你住進來。”
我回他:“身體不好就請月嫂。月嫂專業,比你媽強。當初你跟我約法三章的時候,不是說了麼,兒媳婦沒有照顧婆婆的義務。反過來也一樣,婆婆也沒有伺候兒媳婦月子的義務。公平吧?至於住到你家裡去,不用了,我一個人挺好的。”
發完,我關了手機,美美的睡了一覺。
一覺醒來,兒子又給我發來了信息。
“媽,月嫂一個月要一萬多,我哪請得起?房貸每個月要還好幾千,妍妍生孩子又花了一筆錢,我起早貪黑掙錢,你不知道我有多累。”
“你要是實在不願意照顧,那也得表達表達點心意吧,雖然孩子姓林,但說到底也是你孫子。不多,給個十萬八萬的就成。”
我想了想,回了過去。
“請不起月嫂,就自己伺候。你下班回來洗尿布、做飯、帶孩子,夜裡起來喂奶換尿布。你累?誰不累?你嶽父嶽母身體不好,那是他們的事。你老婆坐月子,是你這個當丈夫的責任,不是我的。”
發完之后,我又發了一個紅包。
一千塊。
“你說的對,不管怎麼說,我也是孩子的奶奶,這一千塊我給孩子的。”
信息剛過去,兒子的視頻就打了過來。
我想了想還是接了。
出現在鏡頭中的是林妍。
她眼圈有點紅,語氣倒是放得很軟:
“媽,這一千塊……說實在的,連一罐奶粉都買不了。我們不是跟您要錢,算借的,到時候我一定還。您就幫我們這一回,行嗎?”
這是我上輩子從沒見過的態度。
我懵了一瞬,回神后問。
“怎麼不從你父母借?”
她咬著嘴唇,似乎是十分屈辱:“這是我當兒媳婦的第一次求您,您就一定要這樣羞辱我麼?”
我皺眉:“就算你父母不借,你也可以用你爸媽的陪嫁呀。”
林妍的臉一下子白了,二話沒說,掛斷了視頻。
13
我知道林家老兩口手裡沒錢。
他們生活精致,從不委屈自己。
上一世,我聽到過王麗和樓下老太太顯擺。
“兒子怎麼了。我就覺得生閨女就是比生兒子好。你看我們家,自從生了女兒,生活質量一下子就提高了。”
老太太反駁:“生女兒不能養老。”
王麗嘲笑:“怎麼就不能養老了?你看我和我老伴,還不是住在女兒家裡。就算我們不存一分錢,養老生活到底是有保障。我們現在可自在了,衣服有人洗,飯也有人做。”
老太太氣不過,“那是白染懦弱,給你們當免費的保姆,要是我早把你們趕出去了。”
王麗不屑,“什麼是懦弱,那叫家和萬事興。我看你就是羨慕,羨慕我們生活過的好。”
上一世我沒出現,是不想把場面過的難堪。
不是沒委屈過,可一想到老了要靠兒子媳婦生后,我把那些委屈就都咽了。
上輩子,林家沒出陪嫁,想必就像王麗說的,他們沒有存款。
這輩子,我不當冤大頭了,希望他們的生活質量還可以保持。
我沒想到,兒子竟然把我告了。
我提前結束了旅行,把房車開回了老家。
不是為了兒子,是為了我自己。官司我得打,不能缺席。
我找了一個律師。姓周,四十多歲,女的,說話利索得像切菜。
周律師看了起訴狀,摘下眼鏡,看著我,表情復雜。
“白阿姨,您兒子的訴訟請求有三項。”
她把起訴狀攤在桌上,一條一條指給我看。
第一條:繼承父親去世后的賠償金。
“您丈夫去世時,賠償金給了三十萬。當時秦墨十歲。原告主張,這筆錢屬於您丈夫的遺產,他作為法定繼承人,有權分得一半,也就是十五萬。”
我愣了一下:“那筆錢……當年他爸走的時候,喪事辦完就剩了二十多萬。后來供他上學、交學費、報補習班,早就花得差不多了。他上大學四年的學費生活費,全是從這筆錢裡出的。”
周律師點點頭:
“這個我們可以提供證據。賠償金不屬於遺產,它是對近親屬的撫恤和補償。法院會綜合考慮各方對S者的依賴程度、生活狀況等因素來分割。而且您作為母親,獨自撫養他十年,花費遠遠超過十五萬。這筆錢,他大概率拿不到多少,甚至拿不到。”
第二條:分賣房子的房款。
“您之前住的老房子,賣了六十萬。原告主張,這套房子屬於您和您丈夫的夫妻共同財產,您丈夫去世后,他作為繼承人,有權繼承您丈夫份額中的一部分。”
周律師看了我一眼:“白阿姨,這房子的產權證上,寫的誰的名字?”
“寫我一個人。當年房改的時候,他爸還沒走,但我們商量好了,寫我一個人。”
“那您丈夫去世后,您有沒有做過繼承公證?”
“沒有。房子一直是我一個人住,后來賣了,也是我一個人辦的。”
周律師想了想:“這套房子雖然是夫妻共同財產,您丈夫佔一半份額。他去世后,那一半由您和秦墨共同繼承,您佔四分之三,他佔四分之一。六十萬的四分之一是十五萬。這一條,他有一定道理,法院可能會支持。”
我點頭。
我不會貪掉丈夫留給秦墨的那份遺產。
第三條:父母有義務給兒子結婚,要求您出五十萬。
周律師看到這一條,直接笑出了聲。
“這一條不用看了。”她把起訴狀往桌上一拍,“法律上沒有‘父母有義務給兒子結婚’這個規定。子女成年后,父母沒有法定的義務為其支付結婚費用。這條訴求,法院連立案都不會立,純粹是湊數的。”
我盯著那三條訴求,心裡像被什麼東西堵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