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章
她的九百萬投資血本無歸。兩套房產一套在我母親名下,一套捐了基金會。婚內存款早在六年前就被我以"理財虧損"的名義全部轉移。
她請了律師,試圖以"婚內財產轉移"為由起訴我。
律師看完材料之后跟她說了一句話:"程女士,每一筆轉賬都有你的籤字授權。"
她籤過的。每一筆。
因為她當時太信任那個"窩囊"的丈夫了。她覺得一個連孩子是不是自己的都分不清的男人,不可能在財務上動什麼心眼。
律師最后建議她放棄訴訟。
她在律師事務所門口站了十五分鍾,然后打車走了。
去了哪裡,我不知道。
也不關心。
我和程牧野回了老家。
我媽站在門口等著。
她老了很多。七十二歲的人,頭發全白了。十二年來,她一個人在這個小城裡帶著一個不是自己親孫子的孩子——不對,是親孫子——我的親生骨肉。她替我守了十二年的秘密。
程牧野叫了一聲"奶奶"。
我媽"哎"了一聲,伸手去摸他的臉。
摸了兩下,眼淚就下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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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回來了就好。"她說,"回來了就好。"
她沒說別的。
我在老家住了一周。
每天早上陪我媽去菜市場買菜。下午陪程牧野整理行李——他下個月要去清華報到了。晚上三個人坐在客廳裡看電視,我媽嗑瓜子,程牧野看書,我什麼也不幹,就坐在那裡。
二十年了,我沒有過過這樣的日子。
沒有算計。沒有偽裝。沒有半夜在書房裡對著電腦屏幕盯財報。
第三天晚上,我媽嗑著瓜子突然說:"遠洲,你以后打算怎麼辦?"
"什麼怎麼辦?"
"你那個公司。"
我笑了。"繼續做。但不用再藏著掖著了。"
我媽"嗯"了一聲。
過了一會兒又說:"那個孩子——趙逸——你打算怎麼處理?"
我沉默了一會兒。
"他不是我要處理的人。"
我媽點了點頭。
她沒再說。
但我知道她在想什麼。
趙逸是被卷進這場局裡的。他出生就被偷換,從來沒有人給過他選擇的權利。他被親生父母拋棄給一個陌生人養,又被這個陌生人當成武器。
他是最大的受害者嗎?
不是。最大的受害者是程牧野。
但趙逸也是受害者之一。
只不過——這不是我應該內疚的事。
讓趙逸變成今天這個樣子的,首先是趙鶴鳴和林婉清。他們把他當成了一件物品,塞來塞去。
我只是順勢推了一把。
一月中旬,我回了江城。
公司有事情要處理。供應鏈那邊的合同要續籤,新的合作伙伴要談。趙鶴鳴的倒下讓出了一大塊市場空間,有不少人找上門來。
我在辦公樓裡忙了一周。
第八天。
下午三點。
秘書敲門進來,說樓下有個年輕人,要見我。
"誰?"
"他說他叫趙逸。"
我放下筆。
"他在樓下站了三天了。"秘書說,"保安問過他幾次,他不走。也不鬧。就站在那裡。"
三天。
一月的江城,白天最高氣溫零下二度。
我走到窗邊,往下看了一眼。
二十七樓。
樓下的廣場上,一個穿黑色棉袄的年輕人站在花壇旁邊。髒橘色的頭發不知道什麼時候染回了黑色。沒有紋身——大概是用遮瑕膏蓋住了。他的臉很瘦,比三個月前瘦了一大圈。
他站在那裡,手揣在兜裡,抬頭看著這棟樓。
二十七層。
他不知道我在哪一層。
但他就那麼站著。
三天了。
我看了他三十秒。
然后我對秘書說:"讓他上來。"
五分鍾后,趙逸站在了我辦公室門口。
他變了很多。
頭發黑了,剪短了。紋身遮住了。沒穿那些潮牌,一件普通的黑色棉袄,洗得幹幹淨淨的運動鞋。
他站在門口,沒有進來。
"進來。"我說。
他走了兩步,站在辦公桌前面。
我們對視。
他的眼睛紅了。但他忍住了。
"程……程叔叔。"
他改了稱呼。
不叫"爸"了。
這兩個字大概花了他很大的力氣。他的嘴唇在抖,喉結上下動了兩次。
"我不知道該叫你什麼。"他說,"我——"
他停了一下。
"我想跟你道歉。"
他彎下了腰。
九十度鞠躬。
"這十八年——我知道——你養我不是因為——"
他說不下去了。
眼淚掉在了他的運動鞋上。
我坐在椅子上,看著他彎著腰的背影。
黑色棉袄很舊了。大概是打折的時候買的。
三個月前他穿一萬二的AJ限量款。
三個月后他穿地攤上的運動鞋。
"抬起頭。"我說。
他直起身來。臉上全是眼淚。
我看著他。
"你來找我,是想讓我認你回去?"
他搖了搖頭。
"我不敢。"他的聲音很輕,"我沒有資格。"
"那你來幹什麼?"
他沉默了很久。
然后他從棉袄口袋裡掏出了一樣東西。
一個信封。
我接過來打開。
裡面是一沓錢。
一千塊錢。十張百元鈔票。
"我這三個月在火鍋店打工。"他的聲音又輕又澀,"一個月三千五。這是我第一個月的工資。"
他看著我。
"我還不起你五百萬。但是我想——先還一千塊。"
他又彎下了腰。
"剩下的——我會一直還。"
辦公室裡安靜極了。
窗外是一月的寒風。
我看著桌上那個信封。
一千塊錢。
十張百元鈔票。
皺巴巴的。帶著火鍋店后廚的油煙味。
我把信封推回去。
"這錢我不要。"
他愣住了。
"也不用你還。"
他的眼淚又掉了下來。
"程叔——"
"我說了,不用還。"
我站起來,走到他面前。
"你十八年的人生是一個爛攤子。這個爛攤子不是你弄出來的。你爹趙鶴鳴弄的。你媽林婉清弄的。我也有份。"
他抬起頭看著我。
我看著他的眼睛。
"但從今天起,你的人生是你自己的了。"
他的嘴唇動了動。
"沒有人會再替你安排什麼了。你爹不會。你媽不會。我也不會。"
"你只有你自己。"
他站在那裡,攥著那個信封,渾身在發抖。
我轉過身,走回辦公桌后面坐下。
"走吧。"我說。
他沒動。
過了幾秒鍾,他把信封放在了辦公桌角上。
然后彎了最后一次腰。
一個字也沒說。
轉身往外走。
走到門口的時候,他停了一下。
沒有回頭。
他的肩膀抖了一下。
然后他拉開門,走了出去。
門關上了。
我坐在椅子上,看著桌角那個信封。
窗外的天灰蒙蒙的。
樓下的廣場上,一個穿黑色棉袄的年輕人走出了大樓的旋轉門。他停在廣場中間,仰起頭,看了一眼二十七樓的方向。
然后他把頭低下來,把領子豎起來,雙手揣進口袋裡,走進了人流裡。
很快就看不見了。
我拿起桌上的手機。
撥了一個號碼。
"媽。"
"嗯?"
"牧野在幹嘛?"
"在收拾行李呢。后天的火車票。他非得自己買硬座,我說給他買高鐵他不要。"
我笑了。
"媽,我過兩天回來。送他去學校。"
"好。早點回來。你走了之后牧野天天念叨你。嘴上不說,但我看得出來。"
"知道了。"
"遠洲。"
"嗯?"
我媽沉默了一下。
"你受委屈了。"
這句話——
跟程牧野上個月說的,一模一樣。
我靠在椅背上。
辦公室很安靜。
窗外的風嗚嗚地吹。
十二年。
從一張芒果過敏的化驗單開始。到今天這個灰蒙蒙的下午結束。
我失去了十八年。
但我找回了我的兒子。
我找回了我媽的笑容。
我找回了我自己。
這就夠了。
桌角那個信封還放在那裡。
一千塊錢。火鍋店的油煙味。
我看了它很久。
然后我打開抽屜,把它放了進去。
沒有扔掉。
也沒有打開。
就放在那裡。
也許有一天我會打開它。
也許不會。
但它在那裡。
就像這十二年的一切——
疼的、恨的、忍的、等的——
全都在那裡。
我關上抽屜。
站起來。
拿上外套。
走出辦公室。
走進電梯。
按下一樓。
電梯門關上之前,我在鏡面裡看到自己的臉。
四十七歲。
鬢角有白發。
眼角有皺紋。
但眼睛是亮的。
比十二年前,亮得多。
電梯門開了。
我走進一月的寒風裡。
該回家了。
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