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章
一年后。
孟慶山在省美術館辦了一個特別的展覽。
名字叫:星星的畫筆。
展出的是五十二幅畫。
其中三十六幅是念念——是我畫的。
剩下十六幅,是那些在網上參與“畫給念念看”活動的人們的作品。
展覽的海報上,用了我畫的那幅“我的家人”。
兩個人,一棵大樹,一扇紅色的大門。
開展那天,來了很多人。
有記者,有畫家,有普通市民。
有幾個人我認識——趙老師,周姐,那個年輕的女檢察官。
還有一些我不認識的人。
他們站在我的畫前面,看了很久。
有人在一幅畫前面哭了。
那幅畫叫做“應急車道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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畫面很簡單。
一條黑色的路,很長很長,一直延伸到畫紙的盡頭。
路上站著一個很小很小的人。
她的頭頂畫了一顆星星。
很亮。
旁白是我歪歪扭扭的字:
“走了一千二百步,還有三千八百步。但星星一直亮著。”
很多人在這幅畫前面停了很久。
我坐在輪椅上,被爺爺推著在展廳裡慢慢看。
腿上的石膏已經拆了,但走路還是要拄拐。
醫生說再恢復半年就能正常走路了。
奶奶走在旁邊,一只手搭在我肩上。
哥哥跟在后面,手裡拿著一瓶水。
我們路過一面牆,上面貼滿了那些來自全國各地的畫。
有人畫了一個大大的太陽。
有人畫了一只展翅的鳥。
有一個小朋友畫了一碗湯圓,旁邊寫著:“念念姐姐,這碗湯圓給你。”
我看到那碗湯圓的時候,鼻子酸了一下。
展廳的最后面,有一個留言板。
上面貼滿了便利貼。
我讓爺爺推我過去,一張一張看。
“念念,你不是廢物,你是寶藏。”
“每個孩子都有自己的光。”
“你的畫讓我哭了整整一晚上。”
“祝你快快長大,畫更多更美的畫。”
最后一張便利貼。
沒有署名。
紙上只有一句話。
“對不起。”
字跡很熟悉。
工整、有力、一絲不苟。
像法律文書上的字。
我看了那張便利貼很久。
然后我掏出口袋裡的紅色蠟筆,在旁邊的空白便利貼上畫了一幅小小的畫。
一個大人,牽著一個小孩。
大人穿著一條很漂亮的裙子。
我貼在那張“對不起”的旁邊。
沒有寫字。
畫就是我的語言。
展覽結束那天,孟慶山告訴爺爺一個消息。
“有三幅畫被藏家看中了。他們願意出價收藏。”
“其中那幅'應急車道',出價最高。”
他說了一個數字。
爺爺聽了之后愣了好幾秒。
“這麼多?”
“這還只是起步。”孟慶山推了推眼鏡——不知道為什麼,看到推眼鏡的動作我心裡咯噔了一下,但他的眼神和爸爸完全不一樣。
“沈老先生,我說過,這個孩子有罕見的天賦。天賦不會因為年紀小就不值錢。”
“這三幅畫的收藏款,全部存入念念的名下。她以后的教育、治療、生活費用,都不會是問題。”
爺爺站在展廳門口,看了看我。
我坐在輪椅上,正在畫紙上畫那只橘色的貓。
它今天來了,蹲在展廳門口的臺階上。
“念念。”爺爺叫我。
我抬頭。
“你的畫,有人想收藏。”
“什麼意思?”
“就是……有人覺得你的畫特別好,想買回家掛著看。”
我愣了一下。
“他們真的覺得我畫得好嗎?”
“很好。”
“比數學好嗎?”
爺爺蹲下來,摸了摸我的頭。
“念念,畫畫不用跟數學比。”
“畫畫就是畫畫,它自己就很好。”
“就像你。你就是你,不用跟任何人比。”
我笑了。
低頭繼續畫那只貓。
它正在陽光下舔爪子,毛色在光裡發亮。
我用紅色的蠟筆畫了一道陽光。
很亮。
很暖。
十二年后。
我十八歲了。
站在全國美術聯展的展廳裡,看著牆上掛著的那幅巨大的畫。
那是我最新的作品。
名字叫做“三千步”。
畫面裡是一條黑色的高速公路,在深藍色的夜空下延伸到遠方。
路上有一個小小的身影,穿著薄毛衣,手裡攥著一臺小小的錄像機。
她的身后是黑暗。
她的前方,路的盡頭,有一扇紅色的大門。
門口站著兩個老人。
門前有一棵大樹。
樹上掛滿了星星。
這幅畫獲得了今年聯展的最高獎。
評委會的評語是:“以極簡的畫面承載了極重的情感。每一筆都是真實的生命痕跡。”
展廳裡人很多。
記者在拍照,觀眾在議論。
我穿著一件紅色的外套——是奶奶去年給我織的。
她的眼睛不太好了,織了整整兩個月。
但她說:“念念喜歡紅色,我得給她織一件紅的。”
爺爺坐在展廳角落的椅子上,安安靜靜地看著我。
他老了很多,頭發全白了,腰彎得更厲害了。
但他的眼睛亮亮的。
哥哥來了。
他現在十七歲,在重點高中讀書,成績依然是年級前幾。
但他不再是那個只知道滿分的小孩了。
他選了文科,喜歡上了寫作。
他給我的展覽寫了一篇文章,發在了校報上。
標題是:“我妹妹的畫。”
文章的最后一段是:
“小時候我問她三乘四等於多少,故意告訴她一個錯誤的答案。那天晚上,她因為這道題被趕下車。如果沒有后來發生的一切,我可能永遠不會覺得這有什麼不對。因為我被教育的方式告訴我,聰明是唯一的標準,嘲笑弱者是理所當然的。是念念用她差點失去的生命教會了我: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答案,但沒有哪個答案叫做廢物。”
趙老師也來了。
她頭發已經有幾縷灰了。
她站在那幅“三千步”前面,看了很久。
然后她轉過來抱了抱我。
什麼都沒說。
但我感覺到她的肩膀在抖。
展覽快結束的時候,有一個人走進來。
她穿著一件很樸素的灰色外套,頭發剪短了,臉上的稜角比十二年前柔和了很多。
她站在展廳門口,沒有往裡走。
我看到她了。
一眼就認出來了。
媽媽。
她出來了。
四年刑期,減刑一年半,出來之后在一個社區做法律援助工作。
她沒有再做律師。
也沒有再結婚。
這十二年裡,她每年都會給爺爺寄一封信。
爺爺從來沒讓我看過。
直到去年,我十七歲的時候,爺爺把那些信給了我。
十二封。
每一封都很短。
第一封只有一句話:“念念的腿好了嗎?”
第二封:“聽說她在畫畫,畫得好嗎?”
第三封:“我在裡面也畫了一幅畫,但畫得很醜。”
第四封:“知行來看我了。他長高了好多。”
第五封:“我在裡面想了很多。想得最多的是那天晚上。零下十二度。她沒有穿外套。”
第六封:“我不知道她能不能原諒我。”
第七封:“我不求她原諒我。”
第八封:“但如果有一天,她願意讓我看一看她的畫,哪怕隔著很遠,我就很滿足了。”
后面的信,我沒有一一記住。
但最后一封,我記得。
是今年寄來的。
“爸(她叫爺爺'爸'),聽說念念的畫入選了全國聯展。我能不能去看?我不會打擾她。我只是想站在遠處看一看。”
爺爺把這封信給我的時候,問我:“你想讓她來嗎?”
我想了很久。
“讓她來吧。”
所以現在,她站在展廳門口。
沒有往裡走。
就像她在信裡說的那樣。
站在遠處看一看。
我看著她。
她看著我。
隔著整個展廳。
隔著十二年。
隔著三千步。
我沒有走過去。
她也沒有走過來。
但我做了一件事。
我回到那幅“三千步”前面,從口袋裡掏出那支紅色的蠟筆——就是當年護士放在我枕頭邊的那支。
它已經短了很多,用了十二年,只剩下小小的一截。
我在畫的右下角,加了一個小小的東西。
一個人影。
站在路的最遠處。
很小。
幾乎看不到。
但她穿著一條很漂亮的裙子。
展覽結束后,我和爺爺奶奶、哥哥一起回家。
車子開到老家門口的時候,那扇紅色的大門在夕陽下發著光。
門前的老槐樹又高了一截,枝葉投下一大片陰影。
橘色的貓蹲在臺階上,懶洋洋地曬太陽。
它已經很老了,走路慢悠悠的,但還是每天守在門口。
奶奶下了車,直奔廚房。
“念念,今晚煮湯圓。芝麻的。”
“好。”
我走進院子。
走路已經完全正常了。
只有陰天的時候,右腿會有一點點酸。
醫生說那是骨折愈合后的正常反應,不影響生活。
我站在院子裡,看著這個我畫了無數遍的地方。
紅色的大門。
老槐樹。
爺爺在廊下澆花。
奶奶在廚房裡哼歌。
哥哥坐在臺階上看書。
貓跳到我腳邊,蹭了蹭我的腿。
我彎腰把它抱起來。
“你知道嗎,”我對貓說,“很久以前有人說我是廢物。”
貓看了我一眼,打了個呵欠。
“后來我走了一千二百步,還差三千八百步沒走完。”
貓不感興趣,掙扎著要下去。
我把它放下來。
它搖搖尾巴,走回臺階上繼續曬太陽。
我站在紅色大門前面,看著夕陽把整條街都染成了金色。
那些人,那些話,那些撕碎的畫,那些數不完的步子。
都過去了。
我轉身走進家門。
奶奶的聲音從廚房裡飄出來。
“念念,來幫奶奶搓湯圓。”
“來了。”
我笑著跑過去。
搓得還是歪歪扭扭的。
奶奶說像小石頭。
我咯咯笑了。
和六歲的時候一模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