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
“念念,你們聊了什麼?”
“你去問她。”
“她——”
“陸衍,”我停下腳步,看著他,“你知不知道周瑤和我的關系?”
他的反應告訴我一切。他知道。
“你知道的。”我說,“你什麼時候知道的?”
“一個月前。周瑤住院之后告訴我的。”
“你知道她是我同父異母的妹妹,你知道這個身世秘密,但你沒有告訴我。你選擇用記者和輿論來逼我。”
“我以為——”
“你以為什麼?你以為我知道了這件事之后會崩潰?還是你以為,拿這個來逼我比直接告訴我更有用?”
他說不出話。
“陸衍,你到底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——如果你一開始就坦誠地告訴我,周瑤是我的妹妹,她需要我的幫助。你覺得我會拒絕嗎?”
他的臉上出現了一種我從未見過的表情。
“我……不知道。”
“你不知道。”我笑了,“你跟我結婚三年,你不知道我是什麼樣的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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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走進電梯,按下了一樓的按鈕。
電梯門關上的時候,我看到他站在走廊裡,一動不動。
回到公司,林姐已經在辦公室等我了。
她的表情很凝重。
“蘇總,周國良的信息查到了。”
“說。”
“周國良,肝癌晚期,目前在南方省人民醫院治療。但關鍵不在這裡。”
“在哪?”
“在蘇家大房。蘇建國跟周國良當年散伙的真正原因——不是生意分歧。”
她把一份材料遞給我。
“蘇建國當年侵吞了合伙公司的全部資產。大概三百萬。在那個年代,這是一筆巨款。周國良淨身出戶,被迫離開北城。”
“我大伯吞了我親生父親的錢?”
“對。而且不止這些。”林姐翻到下一頁,“蘇建國當年拿這三百萬起家,后來發展成現在的蘇氏建材。如今蘇氏建材年營業額五個億——這筆錢,可以說是蘇家大房全部家產的根基。”
“也就是說,蘇家大房的錢,原本有一半是周國良的。”
“是的。”
我靠在椅背上。
一切都連起來了。
周國良是我的親生父親。他被蘇建國坑了全部身家。他回到南方,一貧如洗地重新開始。他的女兒周瑤來到北城,找到了我,但始終沒有揭開這個秘密——直到她生病了。
而蘇家大房,靠著吞來的錢發了家,現在高高在上地命令我去參加堂姐的婚禮。
“林姐。”
“在。”
“幫我做兩件事。第一,約北城最好的律師,研究一下三十年前那筆侵佔的追訴可能性。第二,蘇婉的婚禮——我去。”
“您不是說不去嗎?”
“改主意了。”
林姐看了我一眼,點頭出去了。
那天晚上,網上的輿論達到了高峰。
有人扒出了我的名字。
#蘇念拒絕救命#登上了全國熱搜第九位。
“蘇念你的良心不會痛嗎?”
“人肉這個女人!讓她社S!”
“有知情人說她住CBD的豪宅,一個月花幾十萬買包。有錢享受沒錢救人命?”
最后一條評論下面有人追問:“她哪來這麼多錢?離婚不是淨身出戶嗎?”
這個問題沒人回答。
但有人開始挖了。
我看著這些評論,給法務發了一條消息。
“聲明改一下。除了之前那條關於配型的澄清,再加一段。”
“加什麼?”
“加——'蘇念女士與患者周瑤的真實關系,將在適當時候由當事人親自說明。在此之前,任何未經證實的推測和人身攻擊,蘇念女士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。'”
“好。什麼時候發?”
“現在。”
聲明在晚上十一點發出去。
效果立竿見影。
“真實關系?什麼真實關系?”
“天吶,這裡面還有隱情?”
“等等,你們有沒有覺得這件事沒那麼簡單……”
輿論的風向開始微妙地轉變。
人們的注意力從“一個女人拒絕捐骨髓”變成了“這背后到底有什麼故事”。
好奇心比憤怒更持久。
我需要的就是這個。
第二天早上,三個電話幾乎同時打進來。
第一個是陸衍。
“蘇念,你發那個聲明是什麼意思?什麼真實關系?”
“你去問你女朋友。”
第二個是蘇婉。
“蘇念,你在搞什麼?網上那些亂七八糟的——你跟周瑤什麼關系?”
“堂姐,你不是讓我去參加你婚禮嗎?我去。到時候當面聊。”
第三個是一個陌生號碼。
我接了。
“蘇念?”一個沙啞的男人聲音。
“誰?”
“我是周國良。”
我手裡的咖啡杯差點掉了。
“三十年沒聯系過。現在打電話——為了周瑤?”
“也為了你。”他的聲音很虛弱,說一句話要喘好幾口氣,“念念,有些事我欠你一個解釋。”
“你不欠我。你什麼都不欠我。因為你從來不是我爸。”
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。
“你說得對。我沒資格。但有件事你必須知道。”
“什麼事?”
“蘇建國最近在找我。他知道周瑤在北城,也知道她生病了。”
“所以呢?”
“他來找我,不是出於好心。他怕我把三十年前的事說出去。他讓人傳話——如果我敢開口,他就讓我剩下的日子也不好過。”
我握著手機,看著窗外的天際線。
“周國良,你既然打了這個電話,就說明你不打算聽他的。”
“我快S了。我還怕什麼?”
“那你想怎樣?”
“我想見你一面。在我S之前。”
我沒有回答。
“還有——你幫幫瑤瑤。她是你妹妹。”
“我知道她是我妹妹。至於幫不幫——我自己決定。”
掛了電話。
林姐走進來。“蘇總,剛才那個電話——”
“幫我訂一張去南方的機票。后天的。”
“去見周國良?”
“去聽他把三十年前的事說清楚。”
“要通知蘇家那邊嗎?”
“不用。”
“那陸衍那邊——”
“更不用。”
出發去南方之前,我還有兩件事要處理。
第一件事,雲嶺項目的正式籤約。
籤約儀式安排在楚氏集團的會議廳。楚承遠帶了他的法務團隊和財務團隊,陣勢很大。
籤字的時候,楚承遠看了我一眼。
“蘇總,有個事我得跟你透個底。陸家那邊知道你搶了這個項目,很不高興。”
“不高興就不高興。”
“陸父直接給我打電話了。話說得很難聽。說我背信棄義。”
“楚總怕了?”
楚承遠笑了。“怕什麼?我又不靠他吃飯。再說——”他看了看籤好的合同,“12個億加趙鵬飛的資源,哪個傻子會往外推?”
籤完約出來,第二件事。
我給王建國醫生打了個電話。
“王主任,我考慮清楚了。我願意做骨髓配型檢測。”
“蘇總,太好了!您什麼時候方便——”
“但我有三個條件。”
“您說。”
“第一,檢測在第三方醫院進行,不在北城醫院。第二,檢測結果只有我和您知道。第三,在我同意之前,不許告訴任何人,包括患者和患者家屬。”
“這……”
“做得到就幫我安排。做不到我就不做。”
“做得到。”
掛了電話,我坐在車裡,看著北城灰蒙蒙的天。
為什麼答應做配型?
不是因為陸衍。不是因為輿論。不是因為周瑤那張蒼白的臉。
是因為我媽說的那句話。
“你爸——你叫了三十年爸爸的那個人——他把你當親女兒,他知道一切。”
他知道一切,但他從來沒讓我覺得自己不是他的孩子。
如果他還在,他會怎麼做?
他會說:“念念,不管那個人是誰,你是我閨女。但如果那丫頭真的會S——救人一命的事,咱不能裝看不見。”
他就是那樣的人。
一個普通人。一個好人。
在去南方之前,我去了一趟他的墓地。
墓碑上刻著:蘇志遠之墓。
我蹲下來,把帶來的花擺好。
“爸,我知道了。但你永遠是我爸。”
風吹過墓園的松柏,沙沙地響。
后天一早,我飛到了南方。
省人民醫院的腫瘤科病房。
周國良躺在床上,已經瘦得脫了形。
五十八歲的人,看上去像七十八。
我站在床邊,他艱難地轉過頭來看我。
“你長得像你媽。”他說。
我沒接這個話。
“你說有話跟我說。說吧。”
他吃力地撐起身子,我沒去扶。
“三十年前,我跟蘇建國合伙做建材生意。他出人脈,我出資金。生意做了三年,挺好的。”
“然后呢?”
“第三年年底,他跟我說公司被人騙了,錢全賠了。讓我籤個文件,說是清算公司。我籤了。后來才發現——他把公司的錢全部轉到了他老婆名下的另一家公司。”
“你沒有報警?”
“報了。但那個年代……他有關系,我沒有。警察來了走了走了來了,最后不了了之。等我再去找他,他搬了家,換了電話,連辦公室都換了地方。”
他閉上眼睛,喘了好一會兒。
“那三百萬是我全部的身家。我變賣了老家的房子、借了親戚的錢湊出來的。一夜之間全沒了。”
“你為什麼不繼續追?”
“追不了。”他苦笑,“念念——我能叫你念念嗎?”
我沒說能也沒說不能。
“那時候我還有一個牽掛。就是你媽。她懷了你——我不知道。我離開北城的時候她還沒有顯懷。等我回到南方,身無分文,自顧不暇。直到十年前有人告訴我,當年你媽生了一個女兒。”
“那個人是誰?”
“蘇建國的弟弟。你父親——你養父的哥哥。”
“大伯告訴你的?”
“不是大房的人。是二房的人。蘇家二房的蘇志明。”
我愣了一下。
蘇志明是我爸的二哥。在蘇家排行第二。但他早年就出了國,跟家裡斷了聯系。
“他為什麼告訴你?”
“因為他也恨蘇建國。當年蘇建國不只坑了我,還坑了老二、老三。你爸爸排行老四,最小,分到的最少。蘇建國把所有弟弟都踩在腳下。”
我站在那裡,聽著一個垂S的男人一點一點揭開三十年前的舊瘡疤。
“你現在告訴我這些,是想讓我做什麼?”
“兩件事。”他指了指床頭櫃,“那個抽屜裡有一份文件。是當年合伙公司的原始協議和轉賬記錄。我保存了三十年。”
我打開抽屜,果然有一個泛黃的牛皮紙信封。
“蘇建國以為我手裡沒有證據。他錯了。”
“第二件事呢?”
“救瑤瑤。”他看著我,“她是你妹妹。她從小沒有我這個父親,是她媽媽一個人帶大的。她來北城找你,是我的主意。但她后來做的那些事——搶你的男人——不是我教她的。那是她自己的錯。”
“她的錯不該由你來道歉。”
“我知道。所以我不是道歉。我是求你。”
我拿著那個信封,看著這個陌生的男人。
他的眼睛跟我長得很像。同樣的形狀,同樣的深褐色。
“我能不能做配型是醫學問題,不是意願問題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但如果配上了——我會考慮。”
他的眼淚滾下來。
我轉身走了。
沒有回頭。
從醫院出來,我在南方的酒店待了一晚上。
打開周國良給我的那個信封,裡面的文件已經發黃,但字跡清晰。
合伙協議。轉賬記錄。銀行流水的復印件。
白紙黑字,寫得清清楚楚:蘇建國侵佔合伙人資產總計312萬元。
三十年前的312萬。
蘇建國拿著這筆錢,建立了蘇氏建材帝國。五個億的年營業額。三棟商業樓。一個工廠。
全是建立在偷來的地基上。
我拍了每一頁文件的照片,發給了我的律師。
“張律師,幫我評估一下。這些證據在現在還有沒有法律效力。”
“蘇總,三十年了,刑事追訴期肯定過了。但民事——如果能證明侵佔事實存在,且受害方從未放棄追訴,理論上可以主張返還。”
“需要什麼條件?”
“周國良本人或其繼承人作為原告。有原始證據。最好有第三方證人。”
“證人方面——蘇家二房的蘇志明可以作證嗎?”
“如果他願意,可以。蘇總,您打算——”
“我打算讓蘇建國償還。連本帶息。”
第二天飛回北城。
落地的時候手機上有幾十條未讀消息。
最重要的一條來自林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