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醒來已經在地府排隊了。
判官翻了翻生S簿,說我陽壽未盡,積了三代功德,可以跟閻王談個條件。
條件很簡單。
我將變成七種微不足道的小東西,只要我爸都能認出我,我就能還陽。
認不出,就乖乖投胎。
我爸,陸建國,一個從沒對我說過一句「我愛你」的男人。
一個我考第一名只會說「別驕傲」的男人。
一個我出任務受傷住院,他只在門口站了三秒就走的男人。
讓他認出我?
第一個變的還是一只流浪貓?
我覺得閻王在為難我。
1
我S的那天,下著雨。
三月的雨不算冷,但淋在刀口上,疼得我意識模糊。
歹徒的刀捅進來的時候,我腦子裡閃過的念頭不是恐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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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——完了,這個月的房貸還沒還。
然后是一片黑。
再睜眼,我站在地府的大廳裡,前面排了幾百號人,跟醫院掛號似的。
我低頭看自己,透明的,還穿著出任務那身衣服,胸口的血跡凝成了暗色。
排到我的時候,判官翻了半天簿子,皺著眉看我。
「陸明月,二十七歲,刑警,因公殉職。」
他又翻了幾頁,表情變了,「家裡三代都是幹這行的?」
我點頭。
爺爺是老刑警,辦案時落下一身傷,五十八歲就走了。
爸爸也是刑警,幹了三十年,前年退休。
到我這一代,他S活不讓我考警校。
我偷著報的名,錄取通知書寄到家裡那天,他把飯桌掀了。
整整一個月沒跟我說話。
后來我分到了他以前的轄區,他託人給我調崗,要把我調去檔案室。
我拒絕了。
他又不說話了。
我們父女之間的交流方式,就是沉默。
判官把我的情況報給了閻王,閻王坐在高臺上打量我,忽然笑了。
「你這個賭,要不要打?」
他把規則說了一遍。
七次變化,七次認出,就能還陽。
我問:「一定要是我爸認出來嗎?」
閻王反問:「你還有別人嗎?」
我沉默了。
媽媽在我六歲那年因車禍去世,我沒有兄弟姐妹,朋友不少,但能從一只貓裡認出我靈魂的,恐怕只有至親。
問題是——我爸他認得出來嗎?
我記憶裡的陸建國,永遠板著一張臉,不苟言笑。
我小時候被同學欺負哭著回家,他說:「哭有什麼用,打回去。」
我第一次抓到逃犯興奮地給他打電話,他說:「注意安全。」然后就掛了。
我住院那次,同事說他來過,在病房門口站了幾秒,看我睡著了就走了。
連水果都沒放下。
這種爸爸,你讓他從一只流浪貓裡認出他女兒?
「打。」我說。
我就不信了。
我都S了,他總該看我一眼了吧。
靈魂被一陣力量裹挾,天旋地轉。
再睜眼,我蹲在一個紙箱裡。
低頭,兩只白色的貓爪。
抬頭,殯儀館。
我追悼會的橫幅掛在正廳上方,黑底白字:沉痛悼念陸明月同志。
我的遺像擺在正中央,穿著警服,表情嚴肅。
這張照片是我入警那年拍的。
說實話,拍得不好看,我當時沒睡好,眼睛有點腫。
來吊唁的人很多,局長來了,隊長來了,我帶的兩個實習生哭成了淚人。
我在人群的腳邊縮著,一只小白貓,誰也沒注意到我。
我在找陸建國。
找了很久,才在靈堂最角落的位置看到他。
他坐在一把塑料椅子上,腰挺得筆直,兩只手放在膝蓋上,一動不動。
軍人坐姿,刑警習慣,退休兩年了還改不掉。
他沒哭。
周圍的人都在抹眼淚,他一滴都沒掉。
我就知道。
陸建國這輩子,恐怕只在我媽葬禮上哭過一次。
他的頭發全白了。
上次見面還是過年,那時候只白了一半。
才三個月,就全白了。
他穿了一件黑色的舊夾克,左邊袖口磨出了線頭。
這件夾克我認得,他穿了至少八年,我買了新的給他,他不穿,說舊的舒服。
追悼會結束了,人散了。
陸建國最后一個離開,走之前,他站在我的遺像前,站了很久。
然后他伸出手,摸了摸相框。
只摸了一下,就收回去了。
轉身走了。
腰還是挺得筆直,步子還是穩的,從背影看,根本不像一個剛失去女兒的父親。
但我看到了。
他離開靈堂的時候,左手一直在發抖。
2
追悼會散場后的殯儀館格外安靜,工作人員在收拾花圈。
陸建國走出大門,在臺階上停了一下。
他摸了摸口袋,掏出一包煙。
他戒煙五年了,是我逼他戒的,我說再抽就不回家過年。
他點上一根,手抖得打火機按了三次才出火。
我跟在他腳后,他沒注意腳邊有只白貓。
他走到停車場,靠在車門上,抽完了一整根煙。
然后彎下腰,雙手撐著膝蓋,肩膀劇烈地抖了幾下。
沒有聲音。
陸建國的悲傷是靜音的。
他直起身,把煙頭在鞋底碾滅,拉開車門坐進去。
車子沒有發動。
他握著方向盤,額頭抵在手背上。
我跳到他的車前蓋上,用貓爪拍擋風玻璃。
他沒反應。
我拍得更用力,小貓的爪子打在玻璃上,篤篤篤。
他抬頭了。
隔著一層擋風玻璃,我們對視。
他的眼睛是紅的。
原來陸建國是會哭的,只是不讓任何人看到。
他盯著我看了兩秒,然后發動了車。
我被引擎的震動嚇得從車蓋上滑下去,差點摔到輪子底下。
他開走了。
沒有認出我。
意料之中。
哪有人會覺得一只白貓是自己S去的女兒呢。
我必須主動出擊。
我記得回家的路,貓的夜視能力比人強,我花了大半夜跑回了家。
我家在老城區的一棟六層居民樓裡,三樓,沒有電梯。
凌晨兩點,陸建國家的燈還亮著。
我從一樓的窗戶縫鑽進了樓道。
三樓,防盜門關著。
我撓門。
哗啦哗啦。
沒人開。
我叫。
「喵——喵——」
我喵了十分鍾,嗓子都啞了。
門開了一條縫。
陸建國穿著秋衣秋褲,頭發亂糟糟的。
他低頭看到我。
我趕緊用貓爪扒著門框,仰著頭使勁叫。
他皺了皺眉,「去去去。」
門關上了。
陸建國啊陸建國,你女兒都上門了你把我趕走?
我不S心,繼續撓。
他又開了門,這次臉色更不好看了。
我趁他開門的一瞬間,嗖地鑽了進去。
「嘿!」他想抓我,沒抓住。
我在家裡飛速跑了一圈,最后衝進了我的房間。
我的房間還保持著我走的時候的樣子,床上還扔著沒來得及疊的被子,書桌上擺著一杯已經長了霉的水。
他還沒收拾我的房間。
我跳上我的床,趴下來,不動了。
陸建國追進來,看我趴在他女兒的床上,他的動作頓了一下。
「出去。」他的聲音不大,但很硬。
我不出去。
我翻了個肚皮,露出白花花的肚子,朝他伸出貓爪。
這是我小時候的習慣動作。
每次他加班回來,我就在沙發上躺著,伸出兩只手要他抱。
他從來不抱。
只是拍拍我的頭說:「多大了還撒嬌。」
現在我伸出貓爪,他看著我,表情變了。
不是心軟。
是一種很復雜的、我讀不懂的東西。
他轉身出了房間,過了一會兒,端著一碟子火腿腸回來了,切成了小塊。
放在床邊的地上。
「吃吧,吃完走。」
他離開了房間。
好歹給我口吃的,有進步。
我跳下床吃了幾塊,又跳回了床上。
我不走,我就賴在這裡。
可我想了一晚上也沒想出怎麼讓他認出我。
他不刷短視頻,不看網絡熱梗,不跟我開玩笑。
天亮了。
陸建國起床洗漱完,來我房間看了一眼。
我還在。
他沒趕我,但也沒跟我說話。
他去廚房做飯了。
一個人的早飯,一碗白粥,一個鹹鴨蛋。
他以前也是這麼吃的,我在家的時候會多煎兩個雞蛋,多熱一杯牛奶。
他吃得很慢。
以前他吃飯很快,十分鍾解決戰鬥。
現在他一口粥含在嘴裡好久好久,筷子戳著鹹鴨蛋,半天不動。
他在想什麼呢。
我跳到餐桌上,他沒趕我。
我湊到他的碗邊,用貓爪沾了一下粥,然后在桌面上畫。
一橫一豎一橫一豎——
太難了,貓爪根本畫不出字。
粥水在桌面上只是一團模糊的水漬。
我急得喵喵叫。
陸建國用紙巾把桌面擦了。
我畫的痕跡全沒了。
這條路走不通。
我得想別的辦法。
3
同陸建國一起生活了三天,我發現了一些事。
他每天凌晨三點準時醒來,坐在客廳沙發上發呆到天亮。
冰箱裡只有鹹鴨蛋和饅頭,連青菜都沒有。
他的降壓藥快吃完了,但沒有去買新的。
陽臺上我養的那盆綠蘿已經枯了大半,他澆水澆太多,根泡爛了。
我房間的門,他每次經過都會停一下,但從不進去。
除了第一晚追我進去過那一次。
還有一件事。
他把我的警服從單位領了回來,掛在我房間的衣櫃裡。
我是趁他出門時發現的。
警服洗得很幹淨,熨得沒有一絲褶皺。
他以前可從來不會熨衣服,家裡那個電熨鬥是我媽走后就再沒用過的。
他為了熨我的警服,現學的。
我趴在警服上,把臉埋進去,貓的淚腺不發達,但我的胸口在發疼。
第三天下午,家裡來了不速之客。
門鈴響了三聲,陸建國去開門。
門口站著兩個人,一男一女。
男的五十出頭,啤酒肚,頭發油膩。
女的小他幾歲,燙著卷發,手上提著一兜水果。
我從房間門口探出貓頭。
不認識。
「建國哥!唉,可憐啊,明月那孩子走得早,我們心裡也不好受啊!」女的一進門就開始抹眼淚,眼睛幹得跟戈壁灘一樣。
男的拍著陸建國的肩膀嘆氣,「哥,節哀,人走了,日子還得過。」
陸建國面無表情地讓他們坐下。
通過他們的對話,我拼湊出了這兩人的身份。
男的叫老周,是陸建國的初中同學。
女的是老周的老婆。
以前走動不多,逢年過節偶爾吃頓飯的交情。
「建國哥,你一個人住著,也沒人照顧,要不搬我們那邊去?我們家空著一間房,你住著,嫂子每天給你做飯,多好。」老周的老婆熱情地說。
陸建國搖頭,「不用,我自己能行。」
「哥,你聽我說,你這房子不小,三室一廳,你一個人住太浪費了。」老周把話頭一轉,「現在這片區要修地鐵了你知道不?房價漲得厲害。你要是不住,不如租出去,或者賣了。」
我貓耳朵一豎。
來了。
「我不賣。」陸建國的語氣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。
「建國哥,你別急著拒絕嘛。」老周的老婆湊近了,壓低聲音,「明月那孩子的撫恤金下來了吧?你手上不缺錢,但錢放著也是放著,我們老周最近有個項目,穩賺不賠的,你投點進去,翻倍的事兒。」
陸建國站起來了。
「你們來幹什麼,直說。」
老周尷尬地笑了笑,「哥,你看我們也不是外人……」
「從明月出事到現在,來我家的人,十個有八個是衝著撫恤金來的。」
陸建國的聲音很平,但每個字都帶著釘子。
「你們要是來看我的,茶喝完了就走。要是衝錢來的,現在就走。」
老周兩口子臉上掛不住了。
老周的老婆咕哝了一句:「好心當驢肝肺,閨女都沒了,這錢留著給誰花?」
陸建國聽到了。
他沒發火。
他走到門口,把門拉開。
「走。」
一個字,夠了。
兩口子灰溜溜地走了,走到樓道還在罵罵咧咧。
陸建國關上門,靠著門框站了一會兒。
他低頭看到了蹲在腳邊的我。
我不知道什麼時候跑到了他腳邊的。
剛才那兩個人說話的時候,我氣得渾身的毛都炸了。
他看了我一眼,彎腰,第一次主動摸了摸我的頭。
「就你還沒走。」
爸,我不會走的。
4
但認出我這件事,毫無進展。
我想了很多辦法。
在他面前表演翻滾——他以為我在撓痒。
在茶幾上打翻他的煙灰缸——他拎著我后脖頸把我拎到了陽臺。
故意在他看電視的時候趴在遙控器上換臺,換到我以前愛看的那個刑偵頻道——他把我撥開,換了回去。
我甚至試圖叼來我房間書架上的相框,但太重了,貓嘴叼不動。
第五天,我做了一個決定。
我找到了爸爸放在抽屜裡的舊相冊,用貓爪翻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