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章
只要股份還在他手裡,他就還能給我添堵。
所以,第三刀才是最關鍵的。
晚上,趙律師打來電話。
“陸總,發布會效果非常好。但有一件事需要您決定。”
“說。”
“關於偽造身份辦理離婚的刑事報案,您是現在就報,還是再等等?”
“現在報。”
“明白。我明天一早就去公安局遞交材料。”
“還有一件事。股份轉讓的工商變更,可以做了。”
趙律師頓了一下。
“您的意思是,現在就公開您已經將百分之五十八的股份轉讓給鼎峰資本?”
“對。沈墨城現在應該還以為我手裡有百分之五十八的股份。等他發現這些股份已經不屬於我,而是屬於一個專業投資機構的時候——”
“他會發現,他連最后的談判籌碼都沒有了。”趙律師替我說完。
“沒錯。鼎峰資本不是我,不會跟他談感情。周總要的是利益最大化,如果沈墨城不主動交出股份,周總有一百種方法讓他的百分之四十二變成廢紙。”
“陸總,我多說一句。”趙律師的語氣變得慎重,“您把股份轉讓給鼎峰之后,您在銳恆就沒有股份了。這家您一手創辦的公司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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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趙律,”我打斷他,“我賣的是股份,不是公司。我和周總的協議裡有一條——轉讓完成后,我擔任銳恆科技CEO,任期五年。五年內享有完全的經營決策權。”
“而且,”我補充道,“協議還有一條。如果未來銳恆啟動上市,我有優先回購權。”
趙律師沉默了幾秒。
“陸總,您從一開始就想好了。”
“從我在那個樓梯間裡打第一通電話開始。”
掛了電話,我走到窗前。
城市的夜景鋪展在腳下。
十二年前我創辦銳恆的時候,從這個城市最便宜的寫字樓起步,連空調都舍不得開。
十二年后,我親手把它送到了最高處。
現在我把股份賣了,看起來是放手。
但其實,是換了一種方式握得更緊。
沈墨城永遠不會明白這一點。
因為他從來沒有真正理解過,什麼叫格局。
第二天一早,兩件事同時發生。
第一件:趙律師到公安局遞交了刑事報案材料。
案由:偽造身份證件罪、詐騙罪。
被報案人:沈墨城、林婉。
第二件:銳恆科技發布公告,宣布創始人陸清晚已將其持有的百分之五十八股份轉讓給鼎峰資本。陸清晚將繼續擔任公司CEO,全面主持經營工作。
這條公告一出,市場的反應出人意料。
銳恆的股價不跌反漲。
因為所有人都知道,鼎峰資本入局意味著什麼——更專業的治理結構,更充足的資金支持,以及更大的上市可能性。
投資者用真金白銀投了票。
而沈墨城那百分之四十二的股份,現在面對的不再是一個“前妻”,而是一個估值千億的資本巨頭。
當天下午,我接到了周總的電話。
“陸總,公告發了之后,沈墨城的律師聯系了我們。”
“他說什麼了?”
“要求面談。說他是公司第二大股東,有權參與公司重大決策。”
“你怎麼回復的?”
“我讓法務跟他談。陸總,我跟您交個底——沈墨城的那百分之四十二,我們有興趣收。如果他願意合理價格出讓,大家體面收場。如果他不願意——”
“周總,這件事你不用急。”
“哦?”
“等公安局那邊有結果了,他會願意的。”
周總笑了一聲。
“陸總,跟您合作,是我今年做的最正確的決定。”
掛了電話,我靠在椅子上。
當天晚上,我一個人在公寓吃了頓火鍋。
一個人的火鍋,可以放很多香菜,不用遷就任何人的口味。
沈墨城討厭香菜。
十二年來我跟著他一起不吃。
現在想想,真傻。
吃到一半,門鈴響了。
我看了一眼可視門鈴的屏幕。
是周芳。
她一個人站在門口,沒有化妝,頭發也有些亂,手裡提著一個塑料袋,裡面好像是水果。
我開了門。
“媽?”
“清晚。”她的聲音跟上次通電話時完全不一樣,沒有了那種尖銳的質問,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小心翼翼的討好,“媽來看看你。”
我側身讓她進來。
她換了拖鞋,走進客廳,看見茶幾上的火鍋,愣了一下。
“一個人吃火鍋?”
“嗯。”
“那……媽給你削個蘋果?”
她不等我回答,就打開那個塑料袋,掏出幾個蘋果,去廚房找刀。
我坐在沙發上,看著她忙碌的背影。
這個女人,在我結婚的十二年裡,從來沒有給我削過一個蘋果。
她每次來我家,都是指使我端茶倒水,嫌飯菜不合口味,念叨我不爭氣生不出孩子。
現在她來給我削蘋果了。
說明沈墨城已經把事情的嚴重性告訴了她。
她是來求和的。
“清晚。”她端著一盤切好的蘋果出來,放在我面前,在沙發另一頭坐下。
“你別怪媽說話直,媽今天來,就是想問你一句——你到底想怎麼樣?”
“媽,您指什麼?”
“我指墨城的事。”周芳的手指交握在一起,關節微微發白,“我知道他做了混賬事,媽不護著他。但他畢竟是你丈夫……”
“前夫。”我糾正她,“他自己去辦的離婚,您忘了?”
周芳的嘴唇抿了一下。
“那個……那不是胡鬧嘛。媽跟你保證,那個林婉,媽一定讓墨城跟她斷幹淨。孩子也不要。你們好好過日子。”
“媽,”我放下筷子,看著她,“晚了。”
“怎麼就晚了?你們是十二年的夫妻!清晚,你就不能給墨城一個機會?男人嘛,哪有不犯錯的……”
“兩千六百萬。”
周芳的話噎在喉嚨裡。
“從公司挪走兩千六百萬養小三。偽造我的身份辦離婚。把我賣掉父母遺產買的房子記在您名下,然后拿來當自己的家產。這些事加在一起,您告訴我,我該給什麼機會?”
周芳的臉色一點一點地白了。
“兩千六百……”她的嘴唇哆嗦了一下,“他從公司拿了這麼多錢?”
“您不知道?”
“我……我真不知道。”她的眼圈突然紅了,“他就給過我一張卡,裡面每個月打五萬塊錢。我以為是他工資。”
每個月五萬,那也不算少了。
但跟兩千六百萬比起來,只是零頭。
沈墨城連自己親媽都瞞著。
“清晚,你報警了?”周芳小聲問。
“報了。”
她的身體往后縮了一下,像被什麼東西擊中了。
“那……那墨城會不會……坐牢?”
“媽,偽造身份證件辦離婚,加上職務侵佔,如果罪名成立,三年以上。”
周芳的眼淚掉了下來。
她捂著嘴,肩膀一聳一聳的。
我看著她哭,沒有安慰。
因為我想起了三年前。
那時候我剛做完第四次試管嬰兒,失敗了。我躺在醫院的病床上,渾身都是針眼,疼得睡不著覺。
周芳來了醫院。
不是來看我的。
是來罵我的。
她站在病床前,指著我說:“連個孩子都生不出來,留你有什麼用?趁早給墨城找個能生的。”
那天沈墨城不在,出差了。
至少他說的是出差。
現在想想,他那時候可能正跟林婉在一起。
而我一個人躺在醫院裡,聽他媽罵我,連眼淚都流幹了。
“清晚。”周芳擦了擦眼淚,膝蓋一彎,直接跪了下來。
“媽求你了。他是媽唯一的兒子。你讓他把錢還回去,別報警了行不行?”
我看著跪在地上的周芳。
這個女人,在我面前威風了十二年,第一次給我跪下。
不是因為對我愧疚。
是因為她怕兒子坐牢。
從頭到尾,她心裡只有她的兒子。
“媽,起來。”
“你不答應我不起來。”
“起來說話。”
我彎腰把她扶起來。
她抓著我的手,緊得像溺水的人抓住浮木。
“清晚,媽以前對你不好,媽知道。媽以后改。你說什麼媽都聽。只要你放過墨城。”
我抽出手。
“媽,這件事不是我能決定的。報案材料已經交到公安局了,程序在走。”
“那你去撤案!”
“我可以撤民事訴訟,刑事案件一旦立案就不是我能撤的了。”
這句話不完全對。在公安機關正式立案前,受害人撤回報案確實可能影響案件進展。但我不準備告訴她這一點。
“不過,”我看著她,“如果沈墨城願意配合做幾件事,我可以考慮跟律師商量,看看有沒有緩和的餘地。”
周芳立刻抬起頭。
“什麼事?你說!”
“第一,他名下百分之四十二的銳恆股份,全部轉讓給鼎峰資本。價格由鼎峰評估,不討價還價。”
周芳張了張嘴,沒出聲。
“第二,'婉清文化'的全部資產凍結並清算,挪用的兩千六百萬全額歸還銳恆。”
“第三,您名下那棟別墅,過戶到我名下。”
“第四,他籤一份自願放棄所有夫妻共同財產的協議。”
我一條一條說得很清楚。
周芳的臉從白變紅,又從紅變青。
“你……這是要把墨城扒幹淨?”
“媽,”我的語氣沒有一絲波動,“他從我身上扒了十二年了。這些條件,已經是我最大的善意。”
“如果他不同意,那就走法律程序。兩千六百萬的職務侵佔,加上偽造證件,數罪並罰,他這輩子就在裡面過了。”
“出來以后,案底跟他一輩子。別說做生意,找個正經工作都難。”
周芳的嘴唇在發抖。
她盯著我看了很久,大概是在判斷我是不是真的會這麼做。
我讓她看。
我的眼睛裡沒有猶豫。
“我……我回去跟墨城說。”她最終低下了頭。
“三天時間。三天之后我沒有收到回復,律師函直接寄到他家。”
周芳站起來,腳步踉跄地往外走。
走到門口的時候,她停下來,回頭看了我一眼。
那個眼神很復雜——有怨恨,有后悔,有不甘,還有一絲我沒想到的東西。
尊重。
她大概這輩子第一次發現,她瞧不起了十二年的這個兒媳婦,比她兒子強了不知道多少倍。
門關上了。
我回到沙發上,火鍋已經涼了。
我把火鍋收了,重新燒了一壺水,泡了一杯茶。
窗外是夜景。
這座城市很大,亮著無數盞燈。
但十二年來,真正屬於我的光,只有我自己點的那一盞。
第二天,平靜如常。
第三天,還是沒有消息。
到了第三天晚上,我正準備讓趙律師發律師函,手機響了。
不是沈墨城。
是一個我存過但很久沒聯系的號碼。
沈墨城的大學同學,也是他的發小——賀明遠。
“清晚嫂子。”
賀明遠的聲音有些緊張。
“賀哥,什麼事?”
“我……我不知道該不該打這個電話。但是墨城現在的狀態,我實在看不下去了。”
“什麼狀態?”
“他喝了三天的酒。整個人都垮了。”賀明遠頓了一下,“他說他要跟你拼了,他說他有東西能毀了你。”
我的手指停了一下。
“他說什麼東西?”
“我不清楚具體的。但他一直在念叨什麼'那件事',說只要他把'那件事'抖出去,你也別想幹淨。”
“他沒說是什麼事?”
“沒有。我問了,他不肯說。就是瘋了一樣砸東西,說你逼他的。”
我安靜了幾秒。
“賀哥,謝謝你告訴我。”
“嫂子,我不是幫他說話。他做的那些事,確實該挨收拾。但我怕他現在這個狀態做出什麼傻事來。你們……能談就談吧。”
我沒有正面回應。
“賀哥,如果他再說什麼具體的'東西',麻煩你告訴我一聲。”
“好。”
掛了電話,我在沙發上坐了很久。
他有東西能毀了我?
什麼東西?
我把十二年的事情從頭到尾過了一遍。
創業初期的艱難,跟客戶周旋的那些應酬,為了項目做過的一些灰色地帶的事——
灰色地帶。
我想起來了。
創業第二年,銳恆還很小,為了拿到一個政府科技園區的入駐資格,我找了一個中間人疏通關系。
費用五十萬。
這筆錢走的是沈墨城的私人賬戶,沒有進公司的賬。
因為這種事不能放在臺面上。
當時沈墨城對這件事了如指掌。甚至是他出面跟中間人接的頭。
如果他把這件事抖出來——
我冷靜地想了想。
十二年前的事,中間人已經移民了,相關的政府官員也已經調離。
即使他說出來,沒有書面證據,最多是個“前夫一面之詞”。
但如果他手裡有轉賬記錄呢?
那筆五十萬是從他的賬戶轉出去的。
銀行流水他隨時可以打。
這確實是一根刺。
不至於致命,但足夠添亂。
尤其是在我剛剛做完發布會、輿論對我一邊倒的時候。
任何一個汙點,都可能被放大一百倍。
我拿起手機,給方遠發了消息。
“幫我查一件事。十二年前,沈墨城的某張銀行卡有一筆五十萬的轉出記錄,收款人可能姓鄭。我需要確認這筆轉賬記錄現在還能不能查到。”
方遠的回復很快。
“銀行交易記錄保存期限最長十五年,如果沒有特殊情況,應該還能查到。但如果他要用這個做文章,需要他本人去銀行申請打印。”
“幫我盯著他最近有沒有去銀行辦業務。”
“收到。”
我又撥通了趙律師的電話。
簡單說明了情況之后,趙律師沉默了一會兒。
“陸總,這件事如果被翻出來,對您的名譽確實有影響。但從法律角度看,十二年前的事,追訴時效已過。即使有證據,也不構成刑事追訴。”
“但輿論不管追訴時效。”
“是的。所以最好的辦法是——不讓他有機會說出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