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
門開的時候,她渾身湿透了。
頭發貼在臉上,妝化了,口紅暈開來,眼線混著雨水淌在臉頰上。
白色的襯衫被雨水浸得半透明,貼在身上。
她站在玄關,水滴答滴答地落在大理石地面上。
但她的背挺得很直。
眼睛紅了一圈,可還是抬著下巴看我。
"陸深。"
我靠在沙發上,沒動。
"進來說。"
她走進來,沒坐下。
站在茶幾對面,和我之間隔著一張桌子和一千八百億。
"陸深,我來是想跟你談談。"
"談什麼?"
"方哲遠的事......我知道你針對的不只是他。"
"你覺得呢?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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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咬了咬嘴唇。
"我知道你恨我。你有理由恨我。五年前的事......是我對不起你。"
她聲音開始發抖。
"但我那時候......陸深,你能不能聽我解釋一次——"
"不用。"
我抬手打斷了她。
"蘇錦瑤,你想說什麼我大概能猜到。無非就是當年你年輕不懂事,被方哲遠迷了心智,做了錯誤的選擇。你很后悔,你想彌補。"
她愣住了。
因為我說的和她準備的臺詞一模一樣。
"但這些話,我不需要聽。"
我從茶幾下面拿出一個東西。
一臺平板電腦。
按下播放鍵。
會客廳裡響起了錄音。
蘇錦瑤的聲音——
"你跟陸螢說,讓她照著這個說就行了。三年而已,很快的。"
"陸螢那個人,給了錢就踏實了。她從小就這樣,給塊糖就能讓她叫媽媽。"
笑聲。
她和方哲遠一起笑的。
那種輕松愉快的、像在討論晚上吃什麼的笑聲。
蘇錦瑤的臉在三秒之內失去了所有血色。
她的嘴唇動了好幾次,發出的聲音斷斷續續。
"這個......你從哪裡......怎麼可能......"
"還有這個。"
我切到了銀行轉賬記錄。
蘇錦瑤的賬戶向陸螢的賬戶轉入五十萬整。
日期清清楚楚。
"還有這個。"
監控錄像。方哲遠和"受害人"在事發前三天碰杯慶祝,二十萬轉賬在手機屏幕上。
蘇錦瑤的膝蓋軟了。
她扶住了沙發扶手,勉強沒有摔倒。
但她的手在抖,整條手臂都在抖。
"陸深......你想怎麼樣......"
"這些東西,你覺得我應該送給誰?"
我關掉平板,放回桌上。
"警方?還是媒體?還是方哲遠那個還在企圖翻身的老爹?"
"不!"
蘇錦瑤終於撐不住了。
她雙膝著地,跪在了客廳中間。
膝蓋砸在大理石上,聲音很悶。
她整個人縮在那裡,雙手撐著地面,指尖扣進地縫。
"陸深,求你了......求你了......"
雨水和眼淚混在一起,在地面上匯成一小灘。
"我知道錯了......我什麼都可以做......你想讓我做什麼我都做......"
我看著她。
五年前,這個女人穿著紅色的連衣裙,踩著高跟鞋,站在法院門口,等著我被法警帶走。
她的表情很平靜。
甚至嘴角還掛著一絲如釋重負的笑意。
她旁邊站著方哲遠,摟著她的腰。
那天陽光很好。
現在陽光不好了。
外面在下雨。
而她跪在我面前。
"蘇錦瑤。"
她猛地抬頭。
"你還記得五年前法院門口你跟方哲遠說了什麼嗎?"
她眼睛圓睜,臉上全是淚痕。
"你說——'總算處理幹淨了'。"
她的身體晃了一下。
"現在,我也處理幹淨了。"
我站起來,走過她身邊,一步都沒停。
"老周,送客。證據原件明天交給律師,該報案報案,該公證公證。"
"陸深!"
蘇錦瑤在身后嘶聲叫我。
我沒回頭。
走進書房,關上門。
門板隔絕了她的哭聲和叫喊。
但也沒完全隔絕。
斷斷續續地傳進來,聽不清詞句,只有聲調——從哀求,到崩潰,到歇斯底裡,最后慢慢變小,變成抽泣。
然后是老周的聲音:"蘇女士,請跟我走。"
大門關上了。
安靜了。
我坐在書桌前,打開抽屜,拿出那封沈老的信。
已經讀了很多遍了。
但每次心裡不平靜的時候,就會再拿出來看一眼。
信上最后一行字寫著——
"小陸,人這輩子,有些債收完了,就放下吧。"
我把信折好,放回信封。
放下?
也許吧。
但不是今天。
今天還有一件事沒做完。
我拿起電話。
"老周,方哲遠現在在哪?"
"回了他父親的老宅。"
"通知律師,明天上午十點,向公安機關遞交那些證據的原件。以受害人身份,正式報案。"
"明白。"
"罪名——誣告陷害罪,偽造證據罪,妨礙司法公正罪。數罪並罰的話,足夠他在裡面待多久?"
"以案件嚴重程度來看,三到七年。"
三到七年。
和我在裡面待的時間差不多。
"做吧。"
掛了電話。
窗外的雨大了。
我關了燈,聽了一會兒雨聲。
第二天早上九點半,老周開車送我去了公安局。
十點整,律師遞交了全部證據。
下午兩點,警方對方哲遠實施了傳喚。
方哲遠在他父親的老宅被帶走的時候,穿著一件家居服,腳上趿著拖鞋。
他看到警車和便衣的那一瞬間,身體僵了一下。
然后他回頭看了一眼老宅的大門,他父親站在門口,面無表情地看著他被帶走。
方父沒有追出來。
甚至沒有開口說一句話。
方哲遠被塞進警車之前,回頭朝老宅的方向喊了一聲:"爸!"
方父轉身進了門。
門在他身后合上。
蘇錦瑤是在第二天被傳喚的。
她沒有被逮捕,但作為共犯嫌疑人,她需要配合調查。
走進公安局大門的時候,她的手緊緊攥著包帶。
包是假的。
真的那些,早就賣了。
陸螢是第三個被傳喚的。
偽證罪。
她在審訊室裡坐了四個小時,全程哭個不停。
筆錄做了三遍,每一遍都有新的內容被擠出來。
最后她說了一句話,辦案的民警跟老周轉述的。
她說:"我哥當年對我那麼好,我不該那麼做的。"
老周問我要不要回應。
我說不用。
這句話,五年前說和五年后說,分量完全不一樣。
五年前說,我可能會原諒她。
五年后說,只是一句沒有重量的廢話。
【第十章】
案子的進展比預想的快。
方哲遠的罪名基本坐實。
監控錄像、轉賬記錄、錄音證據,三條鐵鏈鎖得嚴嚴實實。
加上陸螢翻供,整個陷害鏈條被還原得清清楚楚。
一審判決:方哲遠,誣告陷害罪、妨礙司法公正罪,數罪並罰,判處有期徒刑六年。
六年。
比我多一年。
法官說,考慮到被害人因此被錯誤羈押五年,造成嚴重后果,從重處罰。
方哲遠在聽到判決的那一刻,整個人癱在了椅子上。
他的辯護律師扶了他一下,他把手甩開了。
然后他開始笑。
一開始是幹笑,然后變成了喘不上氣的那種笑。
法警把他架起來帶走的時候,他的腳在地上拖著,鞋都蹭掉了一只。
蘇錦瑤被認定為共謀,但因為不是直接偽證人,量刑較輕,緩刑兩年。
不過她的人生早就碎了。
公司倒了,名聲毀了,方哲遠進去了。
她從法院出來的那天,沒有人來接她。
門口停著一排出租車。
她上了最后面那輛。
從后視鏡裡看到法院大門的時候,她抬手擋住了自己的臉。
不知道是擋太陽,還是擋別的什麼。
陸螢被判了一年緩刑。
畢竟她翻供了,配合了調查,而且當年她確實是被教唆的。
判決出來那天,她給我發了一條微信。
只有兩個字:"對不起。"
我看了五秒,退出了對話。
沒回。
也沒刪。
就放在那裡吧。
過了幾天,我讓老周把拍賣回來的那套房子的鑰匙寄給了陸螢。
只有鑰匙。
沒有附言。
老周不理解。
"您不是要收回來嗎?"
"收回來了。是我拍下來的。我想給誰就給誰。"
"那您給她......"
"那是爸媽留下的房子。不是給她的。是給我爸媽的。"
老周沒再說話。
處理完這些事情之后,有一天下午,我去了趟城北的公墓。
沈庭遠的墓不大。
灰色的石碑,上面刻著他的名字和生卒年份。
沒有墓志銘。
他說過不要那些東西。
"活了七十多年,做過什麼自己知道就行了,不用刻石頭上給別人看。"
我在墓前放了一瓶茅臺。
擰開蓋子,倒了一杯在地上。
"沈老,交給我的東西,我守住了。"
風吹過來,墓前的香火明滅了一下。
"方氏收回來了。那套核心算法,我重新搭了架構,讓它繼續跑下去。"
我又倒了一杯。
"盛鼎那邊,沈伯安的事我也查了。證據在整理,等時機到了一並處理。"
最后一杯。
"您當年說,有些債收完了就放下。"
我站起來,拍了拍膝蓋上的土。
"我試試吧。"
站了一會兒,轉身往山下走。
走到半山腰的時候,手機響了。
老周的電話。
"陸先生,盛鼎海外基金下周有一個新項目需要您過目。另外,方氏科技的重組方案出了初稿,需要您籤字。"
"發郵件,我今晚看。"
"好的。還有一件事——沈老當年的一些老朋友聽說了您的事,想約個時間見面。"
"安排吧。"
我掛了電話,站在山坡上。
腳下是密密麻麻的城市。
高樓大廈之間夾著街道和人群,小得跟螞蟻差不多。
五年前,我從這座城市被連根拔起的時候,以為自己再也回不來了。
現在我站在最高處,低頭看著它。
手機屏幕亮了一下。
銀行短信。
盛鼎海外基金第三季度分紅,到賬。
數字很長。
我掃了一眼,鎖了屏,把手機揣進兜裡。
風很大。
天很藍。
我往山下走。
不回頭。
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