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“我知道。”陳知雨說。
“你真的知道嗎?”周顧問微微前傾身體,“根據《刑法》第二百一十九條,侵犯商業秘密罪,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並處或者單處罰金;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處罰金。恆遠這邊的損失評估,目前已經超過了兩千五百萬——”
“我知道法律條文。”陳知雨打斷了他。她的聲音不大,但有一種不容置疑的確定性。“我學的是法律,我考的是法律職業資格,我做了八年法務。我知道侵犯商業秘密罪的構成要件,我也知道誣告陷害罪的構成要件。”
她看著周顧問,一字一句地說:
“所以我才要報警。”
會議室裡再次安靜下來。
方明遠沉默了很久。他重新拿起鋼筆,在指尖轉了兩圈,又放下了。他看了一眼趙明誠,又看了一眼周顧問,最后把目光落在陳知雨身上。
“報警的事,”他說,“容我們再研究一下。你先回去,把手頭的工作整理一份交接清單。在調查結束之前,不要離開瀾城。”
陳知雨站起來。
她拿起筆記本,合上,動作很輕,很慢,像是在完成一個儀式。她看了一眼會議室裡的每一個人——方明遠、趙明誠、周顧問、信息部工程師、行政部的人。他們的表情各不相同,但有一種東西是共通的:一種微妙的、幾乎不可察覺的疏離感。就好像從這一刻起,她已經被從“自己人”的名單上劃掉了。
她走到門口,拉開門,然后停下來,轉過身。
“方總,”她說,“我最后說一件事。”
方明遠看著她。
“我沒有做過這些事。一件都沒有。我會證明這一點。不管是公司內部調查,還是警方介入,我都會配合。但我要走正式的、公開的、可追溯的法律程序。因為只有這樣,真相才能被確認,而不是被‘研究’。”
她看了趙明誠一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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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不怕查。我怕的是有人利用‘內部調查’這四個字,把一盆髒水潑在我身上,然后讓我‘主動辭職’,悄無聲息地消失。這樣對集團來說最省事,對某些人來說最安全——但對我來說,這不叫解決問題,這叫包庇真正的罪犯。”
她說完,走了出去。
門在她身后關上。
走廊裡很安靜。陳知雨站在三十樓的走廊裡,低頭看著自己手裡的筆記本。她發現自己的手指在微微發抖,不是因為恐懼,而是因為腎上腺素褪去之后身體自然的反應。
她深吸一口氣,走向電梯。
電梯門打開的時候,她看到了一個意料之外的人。
沈瑤站在電梯裡,手裡端著一杯水。看到陳知雨,她愣了一下,然后把水遞過來。
“陳總監,喝點水吧。”
陳知雨看著她。沈瑤的表情很復雜,有同情,有不安,還有一絲——
愧疚。
“謝謝你,沈瑤。”陳知雨接過水杯,喝了一口。是溫水,溫度剛剛好。
“陳總監,”沈瑤壓低聲音,“我……我想告訴你一件事。”
電梯門關上了。兩個人站在緩緩下降的電梯裡,沈瑤的聲音幾乎細不可聞。
“那些證據……舉報信,是上周三送到方總辦公桌上的。但是在那之前——大概提前了四五天——趙總就讓人事部準備了一份文件。”
“什麼文件?”
“一份……解聘通知書。草稿。上面的理由寫的是‘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及職業道德,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’。”
陳知雨握著水杯的手收緊了。
在舉報信送達之前,解聘通知書就已經準備好了。
這意味著什麼?
這意味著整件事——系統日志、通訊記錄、銀行流水、所有指向她的“證據”——不是在舉報信送達之后才開始調查的。它們是在舉報信送達之前就已經被“制造”出來的。舉報信只是最后一環,是一個讓一切看起來合理的包裝。
這不是一起突發的泄密事件。
這是一場事先排練好的戲。
“我知道了。”陳知雨說。她的聲音平靜得連她自己都覺得意外。“謝謝你告訴我。”
電梯到達十七樓。門打開了。
陳知雨走出電梯,沿著走廊往自己的辦公室走。格子間裡的同事們依然在忙碌,但這一次,有幾個人的目光從隔斷上方飄過來,在她身上停留了一兩秒,然后迅速移開。
消息已經傳開了。
在三十樓會議室裡的那幾十分鍾裡,關於她“涉嫌泄密”、“被停職調查”的消息,已經像病毒一樣在恆遠集團的內部通訊軟件裡蔓延開來。沒有人知道具體的細節,但每一個人都知道一個“版本”——而所有的版本,都指向同一個方向。
陳知雨走到自己的辦公室門前,伸手去推門。
門鎖著。
她愣了一下,低頭看去——門把手上貼著一張白色的小紙條,上面打印著一行字:“此辦公室已封存,請勿入內。如有疑問,請聯系行政部。”
行政部。
沒有電話通知,沒有郵件告知,沒有人當面跟她解釋。一張打印著字的紙條,像封條一樣貼在她的門上。
陳知雨站在自己的辦公室門前,看著那張紙條。透過玻璃門,她能看到裡面的景象——她的書櫃,她的銅天平,她的相框,她桌上還沒來得及收拾的文件。一切都和她離開時一模一樣,但現在它們不屬於她了。
至少暫時不屬於了。
她轉過身,沿著走廊往回走。這一次,格子間裡的目光更加密集了,像細細的針,從四面八方扎過來。有人在竊竊私語,聲音壓得很低,但那些詞句還是斷斷續續地飄進她的耳朵——
“……聽說是泄密……”
“……好幾千萬的損失……”
“……看不出來啊,平時挺正經的……”
“……聽說已經被控制了……”
陳知雨沒有停下腳步。她走得很穩,脊背挺得很直,高跟鞋踩在地毯上,每一步的節奏都幾乎完全相同。她的表情沒有變化,甚至嘴角還微微上揚了一點——不是笑,而是一種刻意的、近乎倔強的平靜。
她走進電梯,按下一樓的按鈕。
電梯門關上的瞬間,她閉上了眼睛。
黑暗降臨在她閉合的眼睑后面,她的睫毛微微顫動,像蝴蝶翅膀在風暴中艱難地撲動。她咬住了自己的下嘴唇,用力到幾乎要咬破。
不要在這裡哭。不要在恆遠哭。不要給他們看到你哭。
她在心裡反復說著這幾句話,像念咒語一樣。
電梯到達一樓。門打開。
陳知雨睜開眼,走出去,穿過大廳,推開旋轉門,走進九月的陽光裡。
陽光鋪天蓋地地砸下來,熱浪撲面而來,她的眼眶在陽光的刺激下猛地一酸,但她忍住了。她從包裡掏出墨鏡戴上,鏡片遮住了她泛紅的眼眶。
她站在恆遠集團雙子塔的廣場上,抬頭看了一眼那兩棟通體玻璃幕牆的大樓。陽光在玻璃幕牆上炸開,刺目得讓人幾乎無法直視。大樓的倒影落在廣場的淺水池裡,被風吹碎成無數閃爍的光斑。
她在恆遠工作了六年。
六年。
兩千多個日夜。
她曾經以為自己會在這裡退休。不是出於忠誠——她從來不覺得“忠誠”是一個職場人應該被要求的美德——而是出於一種更為務實的選擇:恆遠給她的待遇足夠好,平臺足夠大,同事足夠專業,她不需要再去別的地方尋找什麼。
但現在,她站在自己曾經為之奮鬥了六年的地方,卻像站在一個完全陌生的戰場。
她的手機震動了。
她掏出來看——是丈夫陸遠舟發來的微信消息。
“今天幾點下班?我去接你,晚上想吃啥?”
陳知雨看著那條消息,拇指懸在屏幕上方,遲遲沒有落下。她想回復“今天發生了很多事,回家跟你說”,但她知道,一旦她開始打字,眼淚就會止不住地掉下來。
她把手機收起來,走向停車場。
發動車子的時候,她的手機又震動了。這一次是一條短信,發送號碼是一個陌生的本地號碼。
短信內容只有一行字:
“你以為你能翻盤?省省吧。乖乖辭職,對誰都好。”
陳知雨盯著那條短信看了足足十秒鍾。
然后她把手機放在副駕駛座上,系好安全帶,掛擋,駛出停車場。
她開得很慢,很穩,嚴格遵守每一條交通規則。在經過瀾江大橋的時候,她搖下車窗,讓江風吹進來。九月的風裹挾著水汽和城市的氣息,溫熱而潮湿,吹在她的臉上,把她的馬尾吹得有些散亂。
大橋很長,橫跨整個瀾江。陳知雨開車走在中間車道上,左邊是滾滾車流,右邊是滔滔江水。江面上有幾艘貨船在緩慢移動,船尾拖出長長的白色尾跡,像在深灰色的水面上劃開了一道道傷口。
她忽然想起自己第一天到恆遠報到時的情景。
那是六年前的三月,瀾城還帶著冬天的尾巴。她穿著一件新買的黑色西裝外套,手裡拎著一個裝滿了簡歷和證書的帆布袋,站在恆遠集團的大廳裡,仰頭看著那兩棟雙子塔,覺得自己像是站在兩座大山面前。
那時候的她二十七歲,剛從一家中型律師事務所跳到企業法務,對一切都充滿期待。她記得自己在報到表上籤名的時候,手微微發抖——不是因為緊張,而是因為興奮。
六年后,她再一次站在這裡,卻要被迫離開。
不,不是被迫離開。
是被推出去。
陳知雨握緊了方向盤,指節泛白。
過了大橋,道路開始變得擁堵。她跟著車流緩慢移動,腦子裡像有一臺機器在不停地運轉,把所有的事情拆解、分析、重組。
系統日志。她的賬號在非工作時間下載了大量機密文件。
通訊記錄。她的個人郵箱和手機號與境外號碼有聯系。
銀行流水。一個用她身份證件開立的境外賬戶收到了七十五萬匯款。
每一塊“證據”都精確地指向她,像量身定制的衣服,不多一分,不少一毫。
但正因為太精確了,反而露出了破綻。
真正的泄密者,不會用自己的賬號下載文件。不會用自己的個人郵箱和手機號聯系買家。不會把錢匯入一個用自己身份證件開立的賬戶。
這太蠢了。蠢到任何一個智商正常的人都不會這麼做。
而她——一個法務總監,一個在商業法律領域浸淫了八年的人——更不可能這麼做。
所以,這些“證據”不是真實犯罪留下的痕跡。它們是被制造出來的。
而制造這些證據的人,一定對她非常了解。了解她的賬號權限,了解她的個人信息,了解她的工作習慣,了解她的作息時間。
那個人——或者那幾個人——就在恆遠內部。
陳知雨把車開進小區的地下車庫,熄了火。她坐在駕駛座上,沒有下車。車內的空調慢慢停止運轉,悶熱從四面八方湧進來。
她拿出手機,看著那條威脅短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