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
“可以。我給你拷到一個新的U盤裡。但我要提醒你——這些文件是證據,按照程序,原件應該由警方保管。”
“我知道。但我需要一份副本,用來和恆遠方面對質。”
林東陽在旁邊沉默了很久。他看著屏幕上那些文件,表情越來越凝重。
“知雨,”他說,“這份證據的分量,你應該清楚。它不只是證明了你的清白——它證明了趙明誠、孫昊、周維、何冰——至少四個人——合謀對你進行了誣陷。這是一起嚴重的刑事案件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你打算怎麼做?”
陳知雨沉默了一會兒。
“林警官,”她說,“我需要你幫我一件事。”
“什麼事?”
“我需要你以警方的名義,正式通知恆遠集團——經偵支隊已經掌握了泄密事件的關鍵證據,要求恆遠方面立即停止內部調查,將所有原始證據移交警方。”
林東陽看著她,目光裡有贊許,也有擔憂。
“你這是要把趙明誠逼到牆角。”
“對。”陳知雨說,“他現在還在恆遠的內部調查框架裡運作。只要這個框架還在,他就可以控制信息流向、操縱調查方向、消滅痕跡。但如果警方正式介入,他的操作空間就會被壓縮到零。”
“你就不怕他狗急跳牆?”
“我怕。但我更怕的是——如果給他時間,他會把所有的痕跡都清理幹淨。程維已經失蹤了。下一個會是誰?是我?是趙敏?還是方明遠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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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東陽的表情變得嚴肅起來。
“你說得對。”他站起來,拿起桌上的電話,“我現在就聯系方明遠。”
第八章:攤牌
林東陽的電話是在第二天上午打給方明遠的。
陳知雨不知道通話的具體內容,但林東陽后來告訴她,方明遠在電話裡沉默了將近一分鍾。
“方先生,”林東陽說,“根據我們目前掌握的證據,貴公司的泄密事件是一起有組織的誣陷行為。您手裡那些所謂的證據——系統日志、通訊記錄、銀行流水、甚至那段錄音——全部是偽造的。偽造者包括貴公司審計部總經理趙明誠、法務部副總監孫昊、信息部總監程維,以及一名外部人員周維。”
方明遠的聲音從聽筒裡傳出來,沙啞而疲憊:“你確定?”
“我確定。程維在失蹤之前留下了一份詳細的記錄,包含了趙明誠給他的每一條指令、每一個時間點、每一項偽造證據的制作過程。這份記錄我們已經完成了初步驗證,證據確鑿。”
方明遠又沉默了。
“方先生,”林東陽繼續說,“我需要你配合幾件事。第一,立即停止內部調查,將所有原始證據移交給經偵支隊。第二,確保趙明誠、孫昊、周維三人不得離開瀾城,不得銷毀任何證據。第三,提供程維的所有個人信息——他的家庭住址、電話號碼、銀行賬戶、通訊記錄——協助我們尋找他的下落。”
“程維……他怎麼了?”
“失蹤了。我們懷疑他的失蹤與這起案件有關。”
方明遠的聲音終於出現了裂痕——一種深沉的、幾乎無法掩飾的震動。
“我……我知道了。我會配合。”
電話掛斷后,林東陽立即布置了行動。
經偵支隊派出了兩個小組:一組前往恆遠集團總部,接收原始證據並控制相關人員;另一組前往趙明誠的住所和辦公室,進行搜查。
陳知雨沒有參與這些行動。她坐在經偵支隊的接待區,手裡握著一杯已經涼透的咖啡,等待消息。
上午十點,第一組傳回消息:到達恆遠集團總部時,趙明誠不在辦公室。他的手機處於關機狀態。孫昊在法務部正常上班,被找到時表現得非常鎮定,表示“願意配合調查”。周維的聯系方式只有趙明誠知道,無法直接聯系。
上午十點三十分,第二組傳回消息:趙明誠的住所沒有人。鄰居說,昨天晚上看到趙明誠拎著一個行李箱離開,說是“出差”。車庫裡的車也不在了。
趙明誠跑了。
陳知雨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,咖啡杯從手裡滑落,摔在地上,棕色的液體濺了一地。
“他跑了?”她的聲音幾乎變了調。
“看來是。”林東陽的表情陰沉得像暴風雨來臨前的天空,“他應該在昨天晚上——或者更早——就得到了消息。”
“怎麼得到的?”
“可能性很多。也許他一直在監控程維妻子的動向。也許他在恆遠內部有線人。也許——他根本沒有關掉手機,而是用了另一部手機。”
陳知雨閉上眼睛。
趙明誠跑了。
那個策劃了這一切的人,在最后一刻溜走了。他帶著所有的秘密——那些未完成的計劃、未銷毀的證據、未被揭露的同伙——消失在了某個地方。
“但他跑不遠的。”林東陽說,“我們已經發布了協查通報,機場、火車站、長途汽車站、高速路口全部布控。他的身份證件信息已經被錄入系統,只要他一使用,就會觸發警報。”
“他可以用假證件。”
“假證件過不了現在的安檢系統。人臉識別、指紋識別、虹膜識別——他要是想出境,幾乎不可能。除非——”
“除非什麼?”
“除非他早就準備好了另一套身份。”
陳知雨沉默了。
趙明誠是一個極其謹慎的人。從那些偽造證據的精密度就可以看出——他做每一件事都會考慮到最壞的情況,然后提前準備好應對方案。
如果他在幾個月前就開始策劃這起構陷,那他很可能會同時準備好一條退路。一個假身份、一筆海外存款、一個安全的目的地。
“林警官,”陳知雨說,“程維的記錄裡提到了一件事——那個境外銀行賬戶,是有人用我的身份證件開立的。那個人是誰?有沒有可能是趙明誠本人?”
“有可能。我們已經在聯系國際刑警組織,請求協助查詢那個賬戶的開戶記錄。如果開戶時留下了監控錄像,我們就能看到是誰去開的戶。”
“那需要多長時間?”
“少則幾周,多則幾個月。”
幾周。幾個月。
陳知雨知道,在司法合作的流程裡,這個時間估算已經是最樂觀的了。但她等不了那麼久。每一分鍾,趙明誠都在離她更遠。
她站起來,走到窗邊。
窗外,經偵支隊的大院裡停著幾輛警車,車頂上藍色的警燈在午后的陽光下顯得格外刺眼。一個年輕的警員正在院子裡練習倒車入庫,小心翼翼地把一輛白色桑塔納挪進車位,進進退退了好幾次。
“林警官,”她說,“我想見孫昊。”
林東陽看了她一眼。“你想從孫昊嘴裡撬出趙明誠的下落?”
“孫昊是趙明誠的同伙。他可能不知道趙明誠跑去了哪裡,但他一定知道很多其他的事情。比如——趙明誠為什麼要誣陷我。比如——真正的泄密者是誰。”
“你怎麼知道有真正的泄密者?”
“因為趙明誠不是為了誣陷而誣陷。他做這件事,一定有目的。要麼是為了保護真正的泄密者,要麼是為了掩蓋別的事情。而那個‘別的事情’,很可能比泄密更嚴重。”
林東陽沉吟了一會兒。
“我可以安排你見他。但有一個條件——我會在場。你不能單獨和他談話。”
“可以。”
孫昊被帶到了經偵支隊的一間詢問室裡。
他坐在一把金屬椅子上,面前是一張灰色的桌子,桌面上什麼都沒有。房間的牆壁是淺藍色的,窗戶上裝著鐵欄杆,日光燈發出嗡嗡的低頻噪音。
他看到陳知雨走進來的時候,表情沒有變化。他的臉上依然掛著那種若有若無的微笑,像一個人在看一場與自己無關的表演。
“陳總監,”他說,“你果然來了。”
陳知雨坐在他對面。林東陽坐在角落裡,面前的桌上放著一臺錄音機和筆記本。
“孫昊,”陳知雨說,“程維留下的記錄,我們已經看到了。你在9月3日把匿名舉報信送到了方明遠的辦公室。在那之前,你還參與了什麼?”
孫昊的微笑凝固了一下。
“我不懂你在說什麼。”
“你懂的。”陳知雨從文件袋裡抽出一張紙,推到孫昊面前。那是一份Excel表格的打印件,上面清晰地列著第七行:“2024年9月3日,指令內容:制作匿名舉報信及證據包,於9月4日送達方明遠辦公室。執行人:孫昊。”
孫昊低頭看著那張紙,沉默了很久。
“你從哪裡拿到這個的?”他的聲音變了,不再是那種悠闲的、居高臨下的調子,而是一種被什麼東西掐住了喉嚨的沙啞。
“程維留下的。”
“程維……”孫昊重復了一遍這個名字,像是第一次意識到這個名字意味著什麼。
“孫昊,你現在有兩個選擇。”陳知雨的聲音平靜而冷酷,像一把被磨得發亮的刀。“第一,配合調查,把你知道的事情全部說出來。第二,保持沉默,等著警方從其他渠道把這些事情挖出來。第一種情況,你可以爭取從輕處理。第二種情況——”
她沒有把話說完,但孫昊聽懂了。
他沉默了很長時間。
詢問室裡只有日光燈嗡嗡的低頻噪音,和林東陽在筆記本上寫字的沙沙聲。
“你知道我為什麼恨你嗎?”孫昊終於開口了,聲音很低,像是在自言自語。
陳知雨沒有說話。
“不是因為法務總監的位置。”孫昊說,“那個位置,我確實想要。但我不恨你搶了它。我恨你的是——你來了以后,把一切都改了。”
他抬起頭,看著陳知雨,眼睛裡有一種陳知雨從未見過的情緒——不是憤怒,不是嫉妒,而是一種更深層的、更古老的東西。
怨恨。
“你在恆遠六年,改了合同審核流程、改了知識產權管理體系、改了合規審查標準。你覺得你在做正確的事。但你有沒有想過——你改的那些東西,動了多少人的蛋糕?”
“你說的是什麼事?”
“趙明誠介紹的那個供應商——你出具法律意見書建議終止合作的那個。你知道那個供應商和恆遠合作了多少年嗎?十二年。十二年裡,他們通過恆遠的訂單賺了多少錢?你知道這些錢有多少流進了趙明誠的口袋嗎?”
陳知雨的心跳加速了。
“趙明誠在那個供應商那裡有股份?”
“不是股份。是回扣。每年恆遠支付給那個供應商的採購款裡,有百分之十五會以現金的形式回到趙明誠手裡。十二年,你算算是多少錢。”
“你怎麼知道的?”
“我在恆遠八年。八年裡,我看到的、聽到的、猜到的事情,比你以為的多得多。”孫昊的聲音帶上了一絲苦澀,“你以為我不知道趙明誠在幹什麼?我知道。但我不說。因為在恆遠,不說比說更安全。”
“那你為什麼還要幫他誣陷我?”
孫昊沉默了一會兒。
“因為他威脅我。”他說,“他說如果我不配合,他就把一些事情推到我頭上。一些……我確實做過的事情。”
“什麼事情?”
孫昊低下頭,盯著桌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