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
“所以你選擇了幫他誣陷我。”
“我沒有選擇。”
“你永遠有選擇。”陳知雨的聲音突然變得尖銳起來,“你可以拒絕他。你可以報警。你可以——站出來。但你選擇了沉默。不是因為‘沒有選擇’,而是因為你不願意承擔站出來的代價。”
孫昊抬起頭,看著她。他的眼睛紅了,但沒有流淚。
“你說得對。”他說,“我不願意承擔代價。我不像你。你有勇氣報警,有勇氣和趙明誠正面硬剛,有勇氣把所有的底牌都攤在桌面上。我沒有。我一直是一個躲在后面的人。”
他自嘲地笑了一下。
“在法務部,我躲在你的后面。在趙明誠面前,我躲在他的后面。我這一輩子,都在躲。”
陳知雨看著他,沉默了很久。
“孫昊,”她說,“趙明誠跑了。他昨天晚上離開了瀾城。現在,你是唯一一個能告訴我們他去了哪裡、他打算做什麼的人。”
孫昊的表情變了。那是一種混合了震驚、恐懼和某種說不清的情緒的表情——像一個人在黑暗中走了很久,突然看到一束光,但那束光照亮的不是出路,而是一個更深的深淵。
“他跑了?”孫昊的聲音幾乎變了調。
“跑了。所以,如果你知道任何關於他的事情——他可能在什麼地方、他可能和誰聯系、他可能用什麼身份——請你現在說出來。”
孫昊沉默了很長時間。日光燈在他頭頂嗡嗡作響,把他的臉照得慘白。
“他有一個情婦。”孫昊最終說,“在海南。三亞。一個叫林婉兒的人。他在三亞給她買了一套房子,在海棠灣附近。他以前跟我提過,說那是他的‘避風港’。”
林東陽在角落裡猛地坐直了身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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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具體地址?”
“我不記得具體的門牌號。但我記得他說過——‘從陽臺上可以看到蜈支洲島。’海棠灣能看到蜈支洲島的區域,大概在——”
“海棠灣北路那一帶。”林東陽接過了話頭,“那邊的樓盤能看到蜈支洲島的,主要是那幾個一線海景小區。我們會去查。”
陳知雨看著孫昊。
“還有呢?”
“還有——他有一個備用護照。不是假護照,是真的,用另一個名字辦的。他說他花了不少錢,通過一個中介搞到的。那個護照上的名字……我不記得了。好像姓李?李明?李什麼……”
“李建國?”陳知雨試探地問。
“不是。李……李偉?對,好像是李偉。但我不確定。”
“那個中介是誰?”
“我不知道。他從來沒說過。”
陳知雨靠在椅背上,閉上了眼睛。
趙明誠有備用護照。用另一個名字辦的。這意味著他可以繞過邊境檢查,用另一個身份出境。如果他已經到了海南,如果他已經用那本備用護照買了機票——
“林警官,”她睜開眼睛,“我們需要立刻聯系海南警方。如果趙明誠已經到了三亞,他可能會從三亞鳳凰機場出境——三亞有飛往東南亞各國的國際航班。”
林東陽已經在打電話了。
第九章:暗流之底
接下來的四十八小時,是陳知雨生命中最漫長的兩天。
9月18日,海南警方反饋:三亞海棠灣北路某小區確實有一處房產登記在一個叫“林婉兒”的女性名下。該房產於2024年6月購買,全款付清,總價約一千二百萬人民幣。購房款的來源追溯到一家在海南注冊的空殼公司,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一個叫“王建國”的人——而王建國的登記電話,與趙明誠的另一個手機號碼相關聯。
但趙明誠不在那套房子裡。
海南警方對房產進行了搜查,發現了趙明誠的衣物、洗漱用品、一臺筆記本電腦和一部手機。筆記本電腦裡存有大量的財務數據——包括恆遠集團多年來向多家供應商支付“回扣”的詳細記錄,涉及金額超過八千萬人民幣。
那些供應商中,就包括陳知雨出具法律意見書建議終止合作的那一家。
趙明誠在恆遠內部建立了一個龐大而隱秘的利益網絡。他利用審計部的職權,為與自己有利益關聯的供應商提供便利,同時打壓那些可能揭露真相的人。陳知雨的法律意見書差點掀翻這張網——所以她必須被除掉。
泄密事件本身,很可能也是趙明誠策劃的。真正的商業機密——那些被泄露給競爭對手的核心資料——是趙明誠通過自己的渠道賣出去的。他需要一個人來背這個黑鍋,而陳知雨是一個完美的替罪羊:位置夠高、權限夠大、沒有背景、而且剛剛得罪過他。
一條完整的邏輯鏈條,終於浮出水面。
但趙明誠本人,依然下落不明。
那部被發現的手機裡,最后一條通話記錄是9月16日晚上——也就是程維失蹤后的第三天——打給了一個海南本地的號碼。警方追查那個號碼,發現是一個出租車司機的電話。司機說,那天晚上他接了一個客人,從三亞市區到海棠灣,然后在海棠灣的一個酒店門口放下,客人付了現金,沒有留下任何信息。
酒店門口的監控錄像顯示,一個戴棒球帽和口罩的男人在9月16日晚上十一點左右走進了酒店大堂。他沒有辦理入住,而是直接穿過了大堂,從后門出去,消失在了夜色中。
之后,所有的線索都斷了。
9月19日,陳知雨坐在家裡,看著窗外的桂花樹發呆。
陸遠舟坐在她旁邊,手裡拿著一杯茶,沒有說話。小禾在幼兒園,家裡很安靜。
“他會回來的。”陸遠舟說。
“你怎麼知道?”
“因為他的錢還在。”陸遠舟說,“那個筆記本電腦裡的財務記錄顯示,他在海外有大量的資產。那些資產不是現金,而是股票、基金、房產。這些東西不是他想轉移就能立刻轉移的。他一定會回來——或者至少,會想辦法處理那些資產。”
陳知雨看著他,忽然笑了一下。
“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懂犯罪心理了?”
“最近看的。”陸遠舟一本正經地說,“你出事以后,我每天晚上都在看犯罪紀錄片。學習一下。”
陳知雨笑出了聲。笑著笑著,眼眶又酸了。
“謝謝你。”她說。
“謝什麼?”
“謝謝你相信我。從頭到尾,沒有問過我一句‘你到底有沒有做’。”
陸遠舟沉默了一下,然后把茶杯放在茶幾上,伸出手臂,把她攬進懷裡。
“我不需要問。”他說,“我認識你十二年。從你在法學院的時候我就認識你。一個在畢業論文致謝裡寫‘感謝我的導師教會我,法律是善良與公正的藝術’的人——她不會做那種事。”
陳知雨把臉埋在他的肩窩裡,眼淚無聲地流了下來。
第十章:新的開始
十月中旬,瀾城的桂花徹底謝了。空氣裡那種甜膩的香氣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秋天幹燥而清冷的風。
恆遠集團發布了一份公告:經內部調查,集團法務總監陳知雨女士在泄密事件中系無辜被誣陷,相關證據已被證實為偽造。集團對陳知雨女士表示誠摯的歉意,並將全力配合公安機關對真正的犯罪嫌疑人進行追查。
公告裡沒有提到趙明誠的名字,也沒有提到孫昊。但恆遠內部的人都知道——趙明誠在逃,孫昊被停職接受調查,何冰被調離人力資源部。
方明遠親自給陳知雨打了一個電話。
“知雨,”他的聲音蒼老了很多,“回來吧。法務總監的位置,我給你留著。”
陳知雨握著手機,站在窗前,看著窗外光禿禿的桂花樹。
“方總,”她說,“謝謝您。但我不回去了。”
電話那頭沉默了。
“為什麼?”
“因為有些東西,一旦碎了,就粘不回去了。”陳知雨說,“我在恆遠六年,付出了我能付出的一切。但當那些證據擺在你面前的時候——你沒有質疑它們。你沒有問‘這合理嗎’、‘這符合常理嗎’。你選擇了相信。”
方明遠沉默了很久。
“你說得對。”他最終說,“我選擇了相信那些證據。因為……因為那些證據太像真的了。也因為……因為我怕。我怕恆遠真的出了內鬼,怕三十年的心血毀於一旦。恐懼讓人盲目。”
“我理解。”陳知雨說,“但我不能在一個不信任我的地方繼續工作。這不是賭氣——這是保護自己。我需要在一個人與人之間有基本信任的地方,重新開始。”
方明遠沒有挽留。
“你有什麼打算?”
“我打算自己開一家律師事務所。專注於商業法律風險防控和合規審查。瀾城有很多中小企業,它們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,但請不起大型律所。我想做這個。”
“那……祝你成功。”
“謝謝方總。”
陳知雨掛了電話,把手機放在桌上。
書桌上,那座銅制小天平安靜地立在那裡。導師送她的入職禮物,她在恆遠辦公室被查封的那天沒能帶走。后來是林小曼幫她從被封存的辦公室裡取出來的。
天平底座上刻著的那行字,在陽光下閃著微弱的光:
“法律是善良與公正的藝術。”
她拿起天平,放在掌心,感受著銅的冰冷和沉重。
然后她把它放回了書桌上,打開電腦,開始起草律師事務所的注冊文件。
十一月,瀾城進入深秋。
陳知雨的律師事務所——“知雨法律咨詢”——在高新區的一棟寫字樓裡開業了。不大,只有一間辦公室、一個小會議室、一個前臺。員工只有兩個人:她和林小曼。
林小曼在恆遠泄密事件后不久就辭職了。她沒有說原因,但陳知雨知道——她在恆遠待不下去了。不是因為被排擠,而是因為她選擇站在陳知雨這一邊,在那些最艱難的日子裡,她是唯一一個公開表示“我相信陳總監”的恆遠員工。
“小曼,”開業那天,陳知雨把一杯咖啡遞給她,“謝謝你。”
“謝我什麼?”
“謝謝你當初給我發那條消息。‘如果需要幫忙,隨時找我。’那句話,在我最黑暗的時候,像一根火柴。”
林小曼接過咖啡,笑了一下,眼眶有點紅。
“陳總監——”
“叫我知雨。或者陳姐。我們現在是合伙人了。”
“陳姐,”林小曼改口道,“你說,趙明誠會被抓到嗎?”
陳知雨沉默了一下。
“會的。”她說,“不是今天,就是明天。不是明天,就是某一天。只要他還活著,他就逃不掉。”
“你怎麼這麼確定?”
“因為他的錢還在。”陳知雨說,想起了陸遠舟說過的話,“那些錢是他的命。他一定會回來拿。而當他回來的時候——”
她沒有把話說完。她端起咖啡杯,喝了一口。
咖啡很苦,但很香。
十二月的某一天,陳知雨收到了一條微信消息。
發件人是林東陽。
“趙明誠在緬甸被抓了。當地警方在一次突擊檢查中發現了他,用的是假護照。國際刑警組織已經啟動了引渡程序。”
陳知雨看著那條消息,手指在屏幕上懸了很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