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
她放下手機,走到窗前。
窗外,瀾城的冬天灰蒙蒙的,空氣裡帶著一股寒意。遠處的瀾江在灰色的天空下流淌,像一條沉默的、不知疲倦的巨龍。
她想起九月的那個下午,她站在恆遠集團的廣場上,抬頭看著那兩棟雙子塔,覺得自己像是站在兩座大山面前。
那兩座山,她已經翻過去了。
現在,她站在自己的辦公室裡——一個小小的、簡陋的、但完完全全屬於她的空間裡——看著同一座城市,同一條江。
一切都沒有變。
一切都變了。
她轉過身,走回辦公桌前,坐下來,打開了今天的第一個案卷。
那是一個小型的科技公司,因為一份合同的條款爭議被供應商起訴了。公司老板是一個三十出頭的年輕人,頭發亂糟糟的,眼睛下面有很重的黑眼圈,坐在會議室裡的時候,雙手一直在抖。
“陳律師,”他說,“我真的沒有違約。是他們先交貨延遲的。但我當時沒有保留證據……我現在該怎麼辦?”
陳知雨看著他,想起了幾個月前的自己——坐在三十樓的會議室裡,面對著一堆偽造的證據,雙手在桌下微微發抖。
“別急,”她說,“我們先梳理一下時間線。你把所有的郵件、微信聊天記錄、會議紀要——任何和這個合同有關的書面記錄——都整理出來。然后我們一步一步來。”
年輕人點了點頭,深吸了一口氣,像是在給自己打氣。
“好。我這就去整理。”
他走了以后,陳知雨坐在會議室裡,看著窗外灰蒙蒙的天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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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小曼探頭進來。“陳姐,下一個預約的客戶到了。”
“好,請他們進來。”
陳知雨站起來,整理了一下衣領,走到門口,迎接她的下一位客戶。
她的辦公桌上,那座銅制小天平安靜地立在那裡。天平的兩端,在從窗戶照進來的冬日陽光裡,微微搖晃著,然后慢慢地、慢慢地,歸於平衡。
(第二卷完)
尾聲
次年春天,趙明誠被引渡回國。
在審訊室裡,他面對著一摞摞證據——程維留下的記錄、境外銀行的開戶監控錄像、那臺筆記本電腦裡的財務數據——終於承認了一切。
他承認了偽造證據誣陷陳知雨的事實。
他承認了多年來收受供應商回扣的事實。
他承認了向競爭對手出售恆遠商業機密的事實——那些機密不是陳知雨泄露的,是他自己,利用審計部的職權,從各個部門搜集而來的。
但他始終沒有承認一件事。
“程維在哪裡?”檢察官問了很多次。
趙明誠每次都沉默。
程維的屍體,在六個月后被一名徒步旅行者在雲南邊境的一片山林中發現。法醫鑑定顯示,S因為頭部受到鈍器擊打。S亡時間與趙明誠逃亡的時間高度吻合。
趙明誠在審訊室裡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,臉上沒有任何表情。
“我沒有S他。”他說,“我只是讓他消失。具體怎麼做的,是別人。”
他沒有說出那個“別人”的名字。
但警方從通話記錄和資金流向中,鎖定了兩名外聘人員——就是那天在樓梯間裡試圖攔截陳知雨的那兩個人。他們已經被抓捕歸案,對受趙明誠指使“處理”程維的事實供認不諱。
程維的妻子趙敏在認領遺體的時候,沒有哭。
她穿著一件黑色的外套,頭發梳得很整齊,臉上的表情平靜得像一潭S水。
陳知雨陪在她身邊,握著她的手。趙敏的手冰涼,但沒有顫抖。
“他說過的,”趙敏說,聲音很輕,“他說如果有一天他出事了,就是因為那些事。他說的時候,我就知道了。”
她低下頭,看著程維的遺像——一張證件照,程維穿著信息部的工裝,表情嚴肅,嘴角微微下撇,眼睛看著鏡頭,像是在說“我做好了準備”。
“他做好了準備。”趙敏說,“但他還是S了。”
陳知雨沒有說話。她只是握著趙敏的手,握得很緊。
那天晚上,陳知雨一個人坐在書房裡,對著電腦屏幕發呆。
屏幕上是一個空白的Word文檔,光標一閃一閃的,像一只不知疲倦的眼睛。
她想寫點什麼。想記錄下這一切——從九月那個下午的會議室,到今天殯儀館裡冰冷的遺體。想寫下所有的名字:方明遠、趙明誠、孫昊、程維、周維、何冰、林東陽、李崢、林小曼、趙敏。
想寫下所有的瞬間:電梯裡那個“快遞員”的眼睛、樓梯間裡那兩個男人的腳步聲、方明遠手杖點在廣場地面上的篤篤聲、程維妻子在電話那頭的抽泣。
想寫下那座銅制天平——它曾經立在她的辦公桌上,在陽光裡微微搖晃,然后歸於平衡。
但她的手指懸在鍵盤上方,遲遲沒有落下。
最后,她只打了兩個字。
“清白。”
然后她保存了文檔,關上了電腦。
窗外,瀾城的夜空沒有星星,只有一層厚厚的雲,把整個城市捂得嚴嚴實實。遠處的瀾江在夜色中流淌,無聲無息,像一個永遠不會醒來的夢。
陳知雨站起來,走到窗前,把額頭抵在冰涼的玻璃上。
玻璃上有一層薄薄的水霧,她的呼吸在上面留下了一個淺淺的印子。
她伸出手指,在水霧上寫了一個字。
“雨”。
她的名字。
窗外開始下雨了。春天的第一場雨,細細密密的,打在玻璃上,發出沙沙的聲響。雨水順著玻璃流下來,把那個“雨”字慢慢地洇開,模糊,最后消失不見。
陳知雨看著那個消失的字,忽然笑了。
不是因為高興,不是因為釋然,而是因為——在經歷了這一切之后,她還能笑。她還活著。她的丈夫還在客廳裡等著她。她的女兒還在隔壁房間裡抱著那只耳朵被扯歪了的兔子睡覺。
她還站在這裡。站在自己的書房裡,站在自己的生活中,站在自己的選擇面前。
她沒有逃跑。沒有退縮。沒有在那個九月下午的會議室裡低下頭。
她拿出了手機,撥了那個號碼。
“喂,林警官,我是陳知雨。我想報警。”
那句話,像是另一個世界的回聲,穿越了漫長的時光,在這個春天的雨夜裡,輕輕地、溫柔地,回蕩在她的耳邊。
她轉過身,走出書房,走向客廳。
陸遠舟坐在沙發上,手裡拿著一本建築雜志,看到她出來,抬起頭。
“寫完了?”
“寫完了。”
“寫的什麼?”
“一個故事。”
“什麼故事?”
陳知雨在他身邊坐下,把頭靠在他的肩膀上。
“一個關於……一個人,在所有人都相信了她做了壞事的時候,她選擇相信自己沒有做的故事。”
陸遠舟沉默了一下,然后伸出手臂,攬住了她的肩膀。
“那個故事,結局好嗎?”
陳知雨想了想。
“還沒有結局。”她說,“故事還在繼續。”
窗外的雨越下越大了。雨聲淅淅瀝瀝地敲打著窗戶,像一首沒有歌詞的歌。客廳裡的燈發出暖黃色的光,把小禾散落在地上的積木照得五顏六色。
阿怪——那只耳朵被扯歪了的兔子——躺在沙發上,一只塑料眼睛在燈光下閃閃發亮,像是在看著這一切,又像是什麼都沒有看。
故事還在繼續。
雨還在下。
而明天,太陽還會升起來。
(全文完)
后記
這個故事裡的每一個人物、每一件事情,都是虛構的。但故事背后的那種感覺——那種被誣陷、被孤立、被所有人懷疑的感覺——是真實的。它發生在世界的每一個角落裡,發生在每一個被冤枉的人身上。
如果你正在經歷這樣的事情,請記住陳知雨說過的那句話:
“在法律面前,你不是靠喊冤來證明清白的。你是靠把真相挖出來,放在陽光底下。”
喊冤沒有用。
但真相有用。
而真相,永遠值得你去尋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