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4
他們走的時候,門沒關。
走廊的聲控燈亮著,把地上的玻璃碎片照得一閃一閃。
我媽癱坐在沙發上,嘴裡念:“怎麼辦,怎麼辦……”
我爬到沙發邊,摸出手機。
屏幕裂了,但還能用。
我撥了 110。
接線員問我發生什麼事。
我看著我媽,說:
“有人入室搶劫,搶走了我二十根百克投資金條,價值兩百八十多萬。我被毆打受傷,對方四個人,剛離開。”
我媽猛地抬頭。
“知夏!”
我沒看她。
接線員讓我保持電話暢通,確認地址。
我報完地址,掛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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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媽撲過來按我的手。
“你瘋了?你真報警?那是你姑媽!月月后天訂婚!”
我把她的手甩開。
“我剛才被打的時候,你看見了嗎?”
她哭著說:“媽看見了,可那不是急的嗎?你把金條給了不就沒事了?”
我笑了一下。
臉一動,嘴角疼得抽。
“我不給,所以挨打,是我活該?”
她嘴唇張了張,沒說出話。
警察到得很快。
我開門時,左臉已經腫起來,腰上疼得直不起。
兩位民警進門,看見地上的玻璃、被撬壞的書房門框,還有B險櫃上的劃痕,臉色立刻嚴肅。
我從頭說起。
姑媽電話索要六十六根金條。
我拒絕。
她在家族群造謠。
我在群裡再次明確否認。
晚上她帶人上門,用我媽的門禁卡進屋,毆打我,撬開B險櫃,拿走二十根金條。
我媽站在旁邊,幾次想插話。
等我說完,她終於開口。
“警察同志,這是我們家裡親戚之間的事。金條是……是知夏給她妹妹添妝的。剛才就是吵了幾句,年輕人脾氣大。”
我轉頭看她。
她不敢看我。
民警問:“你確定是自願贈與?”
我媽攥著衣角。
“她之前答應過。”
我把手機遞過去。
“這裡有通話錄音。下午兩點十三分,姑媽第一次提出六十六根金條,我明確拒絕。家族群七點零六分,我再次否認。晚上十點五十一分,他們進門后,我第三次當面說明不是贈與,不允許拿走。”
我媽臉色變了。
她沒想到我錄了音。
也沒想到B險櫃被撬時,書房攝像頭還在。
民警聽完錄音,又看了群聊截圖和監控片段。
其中一位問我:“金條購買憑證有嗎?”
“有。每根編號、發票、付款流水都在電腦和雲盤裡。”
他點點頭。
“你先去醫院驗傷。我們會聯系對方到所裡配合調查。按你目前提供的材料,這不是普通家庭糾紛。”
我媽急了。
“警察同志,他們就是一時糊塗,東西還回來不就行了嗎?一家人不能因為這點東西坐牢啊。”
民警看了她一眼。
“二十根百克金條,價值兩百多萬。入戶、毆打、強行拿走財物。是不是坐牢,不是你們說了算。”
我媽像被抽走力氣,扶著沙發坐下。
我拿上身份證,準備去醫院。
出門前,她拉住我。
“知夏,你聽媽一句,別把事做絕。”
我低頭看她的手。
剛才姑媽扯我頭發的時候,她也是這只手,拉住我的胳膊。
不是救我。
是攔我。
我把她手指一根根掰開。
“媽,是他們先做絕的。”
5
去醫院的路上,我坐在出租車后排。
司機從后視鏡裡看了我好幾次,最后遞來一包紙巾。
“小姑娘,臉上有血。”
我接過來,說了聲謝謝。
他又從扶手箱拿出一瓶沒開的冰礦泉水。
“敷一下,別直接貼太久。”
我把冰水按在左臉上。
瓶身很硬,硌著腫起來的地方,疼得我眼淚一下子出來。
不是因為疼。
是因為一個陌生人都知道我臉上有血。
我媽卻只問我能不能別報警。
手機彈出監控提示。
我點開。
客廳裡,我媽正在打電話。
她聲音發抖。
“姐,知夏真的報警了。警察說不是家事,讓你們趕緊把金條還回來。”
姑媽的聲音從揚聲器裡傳出來。
“還什麼還?明天男方家就來看陪嫁了。她嚇唬人的,警察管不了。”
“她有錄音,還有監控。”
那邊罵了一句。
我媽壓低聲音:“你們先把金條藏起來。就說是她自願給的。群裡那麼多人都看見她答應了。”
我坐在車裡,冰水貼著臉,另一只手把這段錄下來。
畫面裡,我媽掛了電話,站在客廳發了會兒呆。
然后她走向書房。
她搬來椅子,伸手去摸攝像頭。
第一次沒夠著。
第二次,她踮起腳,把攝像頭扯了下來。
畫面猛地一晃。
最后定格在天花板和她半張慌亂的臉上。
幾秒后,屏幕黑了。
司機問:“姑娘,沒事吧?”
我把手機放回包裡。
“沒事。”
我只是終於明白,我媽不是被親戚騙了。
她清楚自己在做什麼。
她只是覺得,我這個女兒比不上她娘家的臉面。
驗傷結果出來,是輕微傷。
臉部軟組織挫傷,腰部挫傷,頭皮挫傷。
醫生給我開證明時,看了我一眼。
“家裡人打的?”
我沒說話。
她把章蓋得很重。
“證明拿好。”
6
第二天上午,我帶著傷情證明去了派出所。
剛進大廳,就聽見姑媽的聲音。
“她就是裝的!我不過碰了她一下,她自己摔的!”
姑媽坐在椅子上,頭發有點亂,但氣勢沒少。
姑父黑著臉。
林浩低頭玩手指。
林月月眼睛紅紅的,訂婚宴大概是真懸了。
她一看見我,就哭。
“姐,我求你了。金條我們還你,你撤案行不行?男方家知道我媽被警察帶走,已經說要重新考慮了。”
我看著她。
“你昨晚往袋子裡裝金條的時候,哭了嗎?”
她臉一白。
姑媽站起來就罵。
“林知夏,你還有沒有良心?為了幾根金條,把你親姑媽往S裡逼!”
民警讓她坐下。
我坐到對面,把文件袋放在桌上。
“我補充材料。”
裡面有金條發票、編號清單、付款流水、B險櫃開櫃記錄、監控備份、群聊截圖、通話錄音、傷情證明。
我一張張擺出來。
“六月十二日下午兩點十三分,姑媽第一次打電話要六十六根百克金條,我明確拒絕。”
“晚上七點零六分,姑媽在家族群謊稱我答應贈與,我公開否認。”
“晚上十點五十二分,姑媽一家四人進入我家,我第三次當面聲明不是贈與,不允許拿走。”
“十點五十八分,林浩撬開B險櫃,姑媽和林月月將二十根金條裝入紅色禮品袋。”
“期間姑父兩次毆打我,姑媽拉扯我頭發。監控裡都有。”
姑媽臉上的血色一點點退下去。
她還嘴硬。
“那是她媽給我的門禁卡!她媽同意了!她媽說金條給月月當陪嫁!”
我看向民警。
“金條所有權是我的。我母親無權處分我的財產。”
林浩忽然抬頭。
“不是我想撬的。”
姑媽猛地看他。
“你閉嘴!”
林浩臉漲得通紅。
“本來就是你讓我撬的!你說她一個女的,沒結婚沒孩子,金子放著也是便宜外人,還不如給我姐撐門面。你還說她要敢報警,就讓我舅奶奶說是自願給的。”
大廳裡靜了一下。
林月月哭聲也停了。
姑媽抬手要打他,被民警攔住。
姑父罵:“沒出息的東西!”
我看著他們一家人互相瞪著,忽然覺得很累。
這些年,他們就是這樣。
拿別人東西時,是一家人。
出事時,誰都能推出去擋刀。
民警問姑媽金條在哪。
她不肯說。
林浩先開口:“在我姐房間衣櫃最下面的行李箱裡。媽說今天下午送去男方家。”
林月月尖叫:“林浩!”
她那一聲,比昨晚我被打時叫得真多了。
警方很快追回了二十根金條。
少了一根的塑封,林月月說是拿去拍陪嫁視頻時拆的。
視頻還沒發出去。
她訂婚對象的母親先聽說了派出所的事,當場把婚宴取消。
7
下午,我回家拿換洗衣服。
客廳裡坐滿了人。
大舅、大舅媽、小姨、二表哥,還有我媽。
我一進門,所有人都看向我。
像我不是受害者。
像我是這個家最大的罪人。
大舅坐在主位,清了清嗓子。
“知夏,事情鬧到現在,該收手了。”
我站在門口,沒換鞋。
“誰讓你們進來的?”
我媽低著頭說:“我開的門。”
大舅媽立刻接話。
“你媽不開門,我們還不能來了?你把你姑媽一家害成這樣,親戚們不該問問?”
“我害的?”
小姨皺眉。
“你別咬文嚼字。金條已經還你了,人也沒把你怎麼樣。你非揪著不放,月月婚事黃了,你姑媽姑父要是坐牢,這個家就散了。”
我看向我媽。
她眼睛腫著,像哭了一夜。
“知夏。”她說,“媽求你。你去跟警察說,是你自願給月月的。昨晚的傷,是你自己不小心摔的。咱們把事情圓過去,好不好?”
我沒有立刻說話。
窗外有人在樓下遛狗,狗鏈上的鈴鐺響了兩下。
很輕。
屋裡沒人動。
我問她:“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?”
她捂著臉哭。
“媽知道對不起你。可你姑媽不能坐牢,月月還沒嫁人,浩浩還小。你有錢,你以后還能過。她們一家要是毀了,就真的毀了。”
我走到茶幾前,把包放下。
“所以你要我做偽證。”
大舅拍桌子。
“什麼偽證不偽證?一家人的事,當然一家人說了算!”
我把手機拿出來,點開昨晚的監控備份。
畫面裡,我媽站在書房門口給姑媽打電話。
“她家裡真有金條。B險櫃在書房,明天她要拿去銀行。”
客廳裡所有聲音都停了。
我媽猛地抬頭。
我又點開另一段。
她在出租車行駛時給姑媽通風報信。
“她有錄音,還有監控。你們先把金條藏起來。”
最后一段,是她踩著椅子扯下攝像頭。
屏幕黑掉前,她的臉清清楚楚。
我說:“媽,你知道提供入戶條件、泄露財物位置、事后通風報信、破壞證據,分別意味著什麼嗎?”
她嘴唇發白。
小姨立刻說:“你別嚇你媽!她也是心疼她姐姐。”
我轉頭看她。
“那你也心疼一下自己。剛才你們勸我做偽證的話,我全程錄音了。”
小姨臉色一變。
大舅媽罵:“你這孩子怎麼這麼毒?親戚之間說幾句話,你還錄音?”
“對。”我說,“以后你們跟我說的每句話,我都會留證據。”
大舅氣得手抖。
“林知夏,你這是要跟全家斷親?”
我看著滿屋子人。
這些人,我小時候都叫過。
大舅給我買過一支自動鉛筆,后來每次見面都要說。
小姨給我扎過辮子,也在群裡說我有錢不幫親戚是白眼狼。
大舅媽來我家吃過無數頓飯,昨晚卻在群裡問,我是不是想看著月月被婆家笑話。
我媽坐在他們中間,像一塊被擠來擠去的軟泥。
可這塊軟泥,昨晚親手把門禁卡遞了出去。
我說:“不是我要斷,是你們早就把我推出去了。”
我媽哭著喊:“知夏,我是你媽!”
我看向她。
“你當然是。”
所以我才一次次忍。
忍她把我爸賠償款借出去。
忍她逢年過節讓我給親戚包大紅包。
忍她說我一個女孩子賺再多也沒用。
忍到昨晚,我被打得滿臉是血,她還問我能不能算了。
我把鑰匙從包裡拿出來,放在茶幾上。
“這套房是我買的。你如果還想住,可以住到月底。月底前搬走。”
她愣住。
“你趕我走?”
“不是趕。”我說,“是分開。”
大舅媽尖聲說:“你連親媽都不要了?”
我把門打開。
“各位親戚,從今天起,別再來我家。再來,我報警。”
沒人動。
我補了一句:
“當然,如果你們想陪姑媽一家一起做筆錄,也可以繼續坐。”
二表哥第一個站起來。
小姨拉著包跟上。
大舅罵罵咧咧走到門口,經過我身邊時,說:“你以后有事別求林家。”
我沒忍住笑了。
“放心。我求警察都比求你們有用。”
門關上后,屋裡只剩我和我媽。
她坐在沙發上,手指抓著褲縫。
“知夏,媽真的不是想害你。”
我收拾地上的碎玻璃。
玻璃渣掃進簸箕裡,細小的撞擊聲一下一下。
我說:“可你做的每件事,都在害我。”
她哭了很久。
我沒有再遞紙。
8
半個月后,案子進入下一步程序。
姑媽一家退贓不影響定性。
姑父因入戶搶劫和故意傷害情節嚴重,被判得最重。
姑媽作為主導索要、組織上門、轉移贓物的人,也判了多年。
林浩參與撬櫃、搬運金條,供述及時,判得輕一些。
林月月明知金條來路有問題仍參與裝袋和藏匿,訂婚徹底黃了。
宣判那天,我去了法院。
姑媽被帶走時回頭看我,眼神像要把我撕開。
“林知夏,你會遭報應的!”
我站在原地。
沒有回她。
我的報應,大概十三歲那年就來過了。
穿著不合身的舊棉袄,聽大人們一邊拿我爸的錢,一邊讓我記恩。
現在不過是還完了。
金條追回后,我把二十根重新送進銀行保管箱。
工作人員核對編號,一根一根擺好。
櫃門合上時,發出很輕的一聲響。
像某種遲來的落鎖。
手機震了一下。
是我媽發來的消息。
“知夏,媽月底搬走。你以后……還會來看我嗎?”
我看了很久。
銀行大廳裡有人低聲說話,號碼屏跳到下一個號。
我沒有回復。
把手機扣在掌心,籤完最后一張單子。
走出銀行時,太陽很亮。
玻璃門上映出我的臉。
左臉的淤青已經淡了,只剩一點淺黃。
再過幾天,連這點痕跡也會消失。
可有些門關上以后,不是為了懲罰誰。
是為了讓裡面的人,再也不能伸手拿走我的東西。
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