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
護士轉達了她的話。
“她說,只給你十分鍾。”
我回復得也很簡單。
“不見。”
“陸驍,我可以證明趙恆還藏著一筆錢。”
蘇瑤躺在病床上,通過律師給我打來電話。
我開了免提。
嶽父和林嵐都在。
蘇瑤的聲音虛弱了很多,卻還是習慣先談條件。
“你讓周國梁出具諒解書。”
“我就交出慈善基金的海外賬戶。”
嶽父看向手機。
“你要我的諒解?”
“周師傅,舊案裡您沒有實際財產損失。”
林嵐氣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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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爸房子賣了,退休待遇沒了,這叫沒有損失?”
“解除決定由客運公司作出。”
“法律上不能把所有后果歸責於我的舉報。”
“你的假材料是起因。”
“公司本身存在過錯。”
她頓了頓。
“我願意賠償當年墊付的八千元醫療費,加上同期利息。”
嶽父問:“我的六年呢?”
電話那頭安靜下來。
“時間損失無法量化。”
“那就別談。”
“周師傅,諒解可以影響量刑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您不是一直善良嗎?”
蘇瑤的聲音裡終於帶上了急。
“我已經失去右手功能,腿也毀了。”
“這難道還不夠?”
嶽父把手機拿近。
“你的手腳,是你逃跑撞壞的。”
“不是我撞的。”
“你讓我諒解什麼?”
“如果不是陸驍追我,我不會逃。”
我沒有說話。
到了今天,她仍能把車禍推到我身上。
嶽父笑了一聲。
“你說得對。”
“什麼?”
“規定就是規定。”
“你犯罪,法院怎麼判就怎麼判。”
“你傷殘,是交通事故的責任。”
“兩件事不能混。”
蘇瑤呼吸變重。
“你們一定要毀掉我?”
嶽父看著自己的手。
“六年前,你拿五萬塊毀我。”
“現在不是我毀你。”
“是那些錄音、流水和視頻,在找你算賬。”
“證據可以有不同解釋。”
“你留著去法庭解釋。”
嶽父說完,按下掛斷。
蘇瑤的律師又打來兩次。
沒人接。
舊案復核結果很快公布。
嶽父駕駛行為屬於緊急救助,在交警現場指揮及應急調度下通行,不構成交通違法。
客運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程序違法,事實依據虛假。
公司公開道歉,補發待遇及賠償共計一百八十餘萬元。
當年批準開除嶽父的公司高層被追責。
那十二名收錢作證的乘客,也分別接受調查。
籤名造假的聯名書被公布后,劉廣生家屬起訴蘇瑤侵犯逝者姓名權益。
遵紀守法獎學金主辦方撤銷她的榮譽。
她的名字從學校榮譽牆上被取下。
校方追回八萬元獎金,並要求她承擔調查成本。
她運營的規則賬號被平臺永久封禁。
合作品牌集體索賠。
兩套房產被法院查封。
蘇瑤母親名下的咨詢公司賬戶凍結,員工工資與債務同時爆雷。
公司成立不過三年,賬面卻有上千萬往來。
稅務部門進場后,又查出虛開發票。
蘇家徹底破產。
趙恆為爭取從輕處理,交代了全部分賬方式。
他還拿出蘇瑤親手制作的項目表。
上面列著下一批準備舉報的人。
一個哺乳期請假超時的女員工。
一個替去世同事保留內部賬號的技術主管。
一個用公司打印機給病兒打印病歷的保潔。
每個人后面都有預估收益。
她把別人的困境做成了價目表。
法院開庭那天,旁聽席坐滿了人。
曾被她舉報的食堂阿姨也來了。
阿姨因為多打一勺肉丟了工作。
后來才知道,蘇瑤拍下視頻,賣給一個反浪費賬號,賺了兩萬元。
宿管坐在阿姨旁邊。
墊付退款的主管站在最后一排。
蘇瑤被法警推出來時,右手僵硬地垂著,左腿套著支具。
她環視旁聽席,臉上第一次出現真正的慌亂。
不是因為我。
是因為那些被她變成積分的人,全都來了。
檢方宣讀證據時,她連續打斷。
“錄音取得方式違法。”
“視頻只代表當時言論,不代表我后來沒有改變認識。”
“轉賬用途無法排除其他可能。”
法官提醒她保持安靜。
蘇瑤咬住嘴唇。
輪到她最后陳述,她轉向嶽父。
“周師傅。”
“我承認,當年做得不夠妥當。”
“但我剛從昏迷中醒來,缺錢治病,也缺錢上學。”
“那筆獎學金是我唯一的機會。”
“如果我不舉報,我可能活不到今天。”
嶽父坐在旁聽席,沒有回應。
她哭了。
“您救過我一次。”
“能不能再救我一次?”
法官看向嶽父。
“被害人可以陳述意見。”
嶽父站起來。
腿因為長期透析有些發軟。
我扶住他。
他卻輕輕推開我的手,自己站穩。
“六年前,我救的是一條快沒了的命。”
“今天你讓我救的,是你靠害人掙來的體面。”
“這個,我不救。”
蘇瑤臉上的眼淚停住了。
嶽父坐回去前,只說了最后一句。
“我不諒解。”
“被告人蘇瑤,犯詐騙罪、誣告陷害罪、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,數罪並罰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。”
宣判聲落下時,蘇瑤扶住了桌沿。
她的右手使不上力。
身體一歪,左腿支具撞在椅腳上。
法警伸手扶她。
她卻抬頭問:“為什麼是十二年?”
審判長看著她。
“判決書中寫明了量刑依據。”
“陳岸只判了八年。”
“他的犯罪事實和作用與你不同。”
“趙恆才是主犯。”
“在周國梁案中,你是直接獲利者和虛假材料的主要提供人。”
“我已經殘疾。”
“傷殘情況不屬於法定減輕處罰理由。”
她張了張嘴。
那些熟悉的話,終於從別人嘴裡回到她身上。
規定就是規定。
沒有因為她曾經貧窮改變。
也沒有因為她斷了一只手、跛了一條腿失效。
蘇瑤轉頭看向我。
“陸驍。”
法警要求她面向審判席。
她仍盯著我。
“你滿意了?”
我沒有回答。
她提高聲音。
“如果不是你撕合同,后面什麼都不會發生。”
審判長敲響法槌。
“被告人保持安靜。”
蘇瑤被帶離法庭時,一直回頭。
她大概還在等一句話。
等我承認,這是一場報復。
可我沒有。
她不是輸給我。
是輸給了自己留下的每一份證據。
陳岸供述后,嶽父舊案全部釐清。
客運公司補發的錢到賬那天,嶽父先把透析費結清。
剩下的錢,他分成兩份。
一份存進自己的養老賬戶。
另一份成立公交駕駛員緊急救助法律援助金。
林嵐問他:“你不怕再幫出一個蘇瑤?”
嶽父正在填寫申請表。
聽見這句話,筆停了一下。
“怕。”
“那你還做?”
“怕也不能看著好人被冤枉。”
“可這次材料得留全。”
他抬頭看我。
“陸驍,你幫我看看,這個證據保全條款夠不夠?”
我接過表格。
“還差錄音授權和第三方存證。”
“都加上。”
嶽父笑了。
“吃一塹,總得長點東西。”
林嵐沒笑。
她低頭替他收好藥盒,眼睛紅了一圈。
嶽父伸手碰了碰她的頭。
“這幾年苦了你。”
“你別跟我說這個。”
“那說什麼?”
“說你以后再救人,先保護好自己。”
“行。”
“別答應得這麼快。”
“那我慢點答應。”
林嵐被他氣笑了。
我停職期間,公司接受全面調查。
趙恆被罷免,董事會重組。
韓卓接任合規負責人。
審計委員會要求我回去擔任人力副總裁。
職位比原來高一級。
我沒有立刻接受。
嶽父的案子讓我明白,制度本身沒有善惡。
寫制度的人,執行制度的人,拿制度遮住什麼的人,才決定它最后割向誰。
公司發來聘書時,我在附加條款上加了一項。
任何舉報不得只審查被舉報人。
舉報動機、獲利關系、證據來源,也必須同步核驗。
韓卓看完問我:“這是防下一個蘇瑤?”
“不是。”
“那是什麼?”
“保護下一個周國梁。”
我回到公司的第一天,大廳裡正在拆趙恆設立的合規標語牆。
牆上原本寫著:“規則高於人情。”
施工人員問新標語換成什麼。
我說:“先別掛。”
“董事會要求今天完成。”
“那就寫,規則用來保護人,不是方便人害人。”
工作人員愣了一下。
“有點長。”
“長就多佔一面牆。”
人力中心給我補辦了工牌。
新助理遞來當天的招聘終審材料。
最上面一份,是蘇瑤所在項目組遺留的候選人名單。
名單背后標著等級。
服從度高。
家庭負擔重。
不敢申訴。
方便管理。
我把整份項目計劃交給警方,再通知所有候選人重新參加公平招聘。
有人問:“之前拿到口頭承諾的怎麼算?”
“該補償補償。”
“如果裡面真有能力合格的人呢?”
“重新考。”
“會不會太麻煩?”
“麻煩不能成為造假的理由。”
那句話說出口,我停了一下。
蘇瑤也喜歡說類似的話。
可同樣是遵守規則,有人用它把別人推下去,有人用它把該站起來的人扶住。
區別從來不在話裡。
在誰獲利,誰受傷,誰承擔后果。
蘇瑤入獄半年后,通過律師寄來一封信。
信裡沒有道歉。
她列了七條程序異議,要求嶽父返還當年未經書面約定的醫療墊付款憑證原件。
最后一頁,她寫道:
“如果周國梁沒有擅自救我,一切都不會發生。”
嶽父看完,把信折好。
林嵐問:“你還留著?”
“留。”
“她都這樣了,你還留她的東西?”
“證據不能扔。”
他把信裝進文件袋,在封面寫上日期。
我問:“要回信嗎?”
“不回。”
“她可能還會寄。”
“那就都存著。”
嶽父把文件袋鎖進櫃子。
裡面放著恢復的車載數據、客運公司的道歉書,還有那份被偽造的聯名材料。
櫃門關上時,他長長吐出一口氣。
那天下午,公交公司邀請嶽父回去參加駕駛員安全培訓。
負責接待的新經理問他,遇到車內乘客突發重病,司機到底應該怎麼辦。
嶽父站在臺上,沒有馬上回答。
下面坐著一百多名司機。
有人說報警。
有人說停車等救護車。
也有人問,錯過搶救時間誰負責。
嶽父拿起話筒。
“先聯系急救和交管。”
“能留記錄的,都留。”
“能讓乘客確認的,就確認。”
“然后呢?”
年輕司機問。
嶽父看著他。
“然后救人。”
“如果救人違反公司規定呢?”
禮堂安靜下來。
嶽父笑了笑。
“那就讓寫規定的人,先去跟閻王談。”
掌聲響起來。
不是為他當年闖過的紅燈。
也不是為那份遲到六年的道歉。
只是因為一個開了一輩子公交車的人,終於不用再低頭解釋,他為什麼不肯看著一個女孩S在車上。
培訓結束后,嶽父拒絕了公司的返聘邀請。
他說自己年紀大了,手也不穩。
走出禮堂時,一輛九路公交正好停在門口。
司機認出他,打開前門。
“周師傅,上車,我送您。”
嶽父下意識摸口袋。
“我有老年卡。”
司機擺擺手。
“今天不用刷。”
嶽父卻把卡貼上機器。
提示音響起。
“老年卡。”
他找到靠窗的位置坐下。
林嵐陪在旁邊。
我站在車外,看見他抬手敲了敲玻璃。
“陸驍,走不走?”
“我開車來的。”
“那你跟著。”
公交車起步前,司機回頭問了一句。
“周師傅,要是路上有人暈倒,您還敢讓我闖紅燈嗎?”
嶽父把窗戶推開一條縫。
“先打電話報備。”
司機笑了。
“報備完呢?”
嶽父靠在座椅上。
陽光落在他已經花白的頭發上。
“該救就救。”
公交車緩緩駛出站臺。
這一次,沒有人替他的善意定罪。
也沒有誰能拿一句規定,把救命的人送上恥辱柱。
至於蘇瑤,我沒有原諒。
嶽父也沒有。
她曾經問,殘疾和破產難道還不夠。
當然不夠。
手腳的傷是她逃跑付出的代價。
財產被追繳,是她靠害人掙錢的結果。
牢獄是法律給她的答案。
這些都不能兌換諒解。
更不能讓被她毀掉的六年重新回來。
車流在前方分開。
九路公交經過第一個路口,綠燈亮起。
嶽父隔著車窗向我揮手。
手機也在這時響了。
新助理問我:“陸總,候選人背景調查發現一項爭議,要不要直接拒絕?”
我看著遠去的公交車。
“先查事實。”
“如果對方拿規定壓人呢?”
“那就把規定翻到最后一頁。”
“最后一頁寫什麼?”
我拉開車門。
“誰做的事,誰負責。”